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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藏的馥郁,只待你经过的刹那。
Don McLean - Stary Stary Night
(作者置顶)

Starry, starry night
星与星的夜晚
Paint your palette blue and gray
给你的画板抹上蓝灰的油彩。
Look out on a summer''s day
在某个夏日里向外张望的
With eyes that know the darkness in my soul
不正是你那双能看透我灵魂的眼睛?
Shadows on the hills
是颜色的幻化,
Sketch the trees and the daffodils
在雪白的亚麻布上,在山与山的影子里,
Catch the breeze and the winter chills
勾勒树林与水仙花的美貌
In colors on the snowy linen land.
捕捉春天的风和冬天的冷。
Now I understand
我终于知道了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你到底要告诉我些什么,
And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你在清醒的时候是怎样受着折磨
And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你又是怎样的想带给他们解脱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但他们不会听、也不会懂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不过,总会有人听、有人懂吧?
Starry, starry night
星与星的夜晚,
Flaming flowers that brightly blaze
花儿的盛开如火焰的燃烧
Swirling clouds in violet haze
舒卷的云朵是紫罗兰色的
Reflect in Vincent''s eyes of china blue
映入文森特青青的瞳孔
Colours changing hue
色彩变幻
Morning fields of amber grain
清晨田野里湖泊一样的稻穗
Weathered faces lined in pain
和远处那些被风雨剥蚀的脸孔
Are soothed beneath the artist''s loving hand.
在文森特爱心的手底 得到爱抚
Now I understand
我终于知道了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你到底要告诉我些什么,
And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你在清醒的时候是怎样受着折磨
And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你又是怎样的想带给他们解脱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 did not know how
但他们不会听、也不会懂
Perhaps they''ll listen now...
不过,总会有人听、有人懂吧?
For they could not love you
他们永不会爱你的,永不会宽容你的不羁
But still, your love was true
尽管如此,你仍爱着他们,仍爱得那么真挚
And when no hope was left inside
当最后的希望终于逃离了
On that starry, starry night
那个星与星的夜晚
You took your life as lovers often do
你也象恋人们常做的那样,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But I could''ve told you, Vincent
可我无法告诉你啊,文森特
This world was never meant for one as
你这般美丽的生命是不该属于这个世界的
beautiful as you...
Starry, Starry night
星与星的夜晚
Portraits hung in empty halls
空荡荡的大厅里是多年后的展出
Frameless heads on nameless walls
你那曾是无名的自画像就悬在一面无名的墙上
With eyes that watch the world and can''t forget
你的眼睛依然关切着这个世界,无法忘却
Like the strangers that you''ve met
你曾遇到的每一个陌生人
The ragged men in ragged clothes
那些衣衫褴褛的过客啊……
The silver thorn, a bloody rose
于是,血色的玫瑰茎上银白的利刺折断了
Lie crushed and broken on the virgin snow.
在初雪的大地上被碾成尘埃……
Now I think I know
我终于知道了
What you tried to say to me
你到底要告诉我些什么
And how you suffered for your sanity
——你在清醒的时候是怎样受着折磨
And how you tried to set them free
——你又是怎样的想带给他们解脱
They would not listen, they''re not
这些话 他们却没有听
listening still
他们没有在听
Perhaps they never will...
也许,他们永远都不会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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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周刊》策划总监令狐磊的辞职信
Sunfl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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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有女子
我们都姓韦,于是便在一起。
旁人纷纷说:你们这样的好法,只是可惜了,都是女子,不然如何如何。
咦,我却不觉怎么,海髪也无所谓,依旧同进同出。
谁也无法不留意海髪,若是一个人生得漂亮,则到处都是她。
一年级时候修那《日本文学与文化》,二百人的大课,她亦常常来迟,笔记也不拿一只,仍从课室前门踢踏着入,堂皇于众目之下取过讲义大纲与出勤纸,施施然落座前排空位,然后整堂课,顾盼左右。挨至放投影,灯一黑下,她便伏了颈睡。时须先生踱下讲坛,轻轻叩她肩,唤她醒来。难道先生是好心,怕海髪睡沉实了,忘记回家麽?
当海髪仰起惺忪小脸,打一个婴儿似的哈欠,先生眉心即刻溶化,以为这堂课来,不过是为了要来唤醒跟前这名可人儿,其他的,倒成了其次。
及至期末改卷时,想起那张不可多得雪白孩儿面,先生难免有片刻失神,于是鬼使神差唤,手下便批个A+出来。
谁说生得好,不是一种便宜?再加上,韦海髪这般的狡赖女子,非得将那人和占尽。
入得秋,我与她在同一堂《亚太传统与社会》又碰上面。这次换了女讲师。
课前,化妆间洗手台旁,一群拥蹇聒噪圈住韦海髪,闲言碎语。我甫进去,瞬间都收了声息瞧我。
经一个夏,她的长发愈长,愈野性不能收服,千缠万卷,便是理,也还乱。她双手沾了水,不停将那把发抿了又抿,同时在镜子里斜斜睇一眼我。
“魔高有一尺,道高有一丈。”她鼻子里哼哼冷笑出来:“今日韦海髪遇上这老处女,敢要输了一招半招,那可是太幽默了。”四下附和声起。我只寡一张脸。噫,听听这江湖口气。
我拭目。
那女讲师叫清家,亦不是省油的灯。年方三十至四十间,未婚,男友众多。浓妆,喜梳河童头,前发垂下遮半个眼,新近又挫了小脸回来。留言板上盛传,清家,整形,整形,清家,日语里原都是谐音的。
我猜她断容不得海髪张狂。
且看这一老一小,两个女人,如何斗法去。
满世界妖孽。
但我未曾料的是,那妮子竟发出狠来,十分气力使上,别这场真刀真枪的苗头。
清家开出的书单有状子般长,海髮果真尽数搜回来,囫囵吞下,但竟然也成竹于心。图书馆一时相关文献纷纷告罄,众人莫不怨声载道,都叹此学期自修报告不知怎写,怎写都难免落了韦海髮之右,拾她的牙慧。
我终于知道韦海髮的工夫也会这般落足来做。首次自主研究结果発表之后,清家发mail至海髮信箱,索取详尽幻灯文字资料及讲演原稿,真难为她,原来日本人英文纵好,于听说上头也有限,海髮自小长于英国,発表尽用英文,且一把标准矜持英音,直叫清家听在耳里,暗暗惊出漫身凉汗,悔三声轻敌。
韦海髮果真人小鬼大,不知何谓得饶人处,性喜以己之长,伤人之短。连夜将参考书目中若干段子及网页资料摘录结集,制成20几页reading,寄返清家处。可笑,这下颠倒来,她倒布置了功课,给她。
口口相传,又有好事者帮着演义,很快人尽皆知,成了当年度一桩逸话。
这一役,韦海髮得了个全胜。进出更加面有得色。
我刮目。
同时很心服。虽说我成绩亦是好的,但到底不抵海髮,来得快意恩仇。
学期结束,学部长奖名单里有我俩名字,韦千寻与韦海髮,双韦并列,煞是好看。于是四下又开始有什么姐妹双姝的戏谈,她一直沉迷此道,争强争在明处,所以估计很享受这封神的全部过程与滋味。而我这人却喜将一切于面子上冷淡,低调来去,听了不过置之一哂。
直至那时,我与她,依旧是没半句交道,不过或许暗下里已经交了几道散手,不着痕迹拆过两三招了也未可知。
其后一冬无话。
春假人人回国的回国,欧陆澳洲的跑。唯我一向于钱财上局促,只舍命打工。存到小笔钱,不过一个人背起包,去一趟冲绳,找寻骄阳下怒放的火红热带花朵,于断崖上独看,碧绿海水下幽浮着奇异珊瑚。此时,生也不是不好的。
于此人间天上,生如花朵璀璨,如珊瑚斑斓。
只是回程那刻,在阴凉土产店,阳光忽而被拦在一蓬之外,我低头细想,除却几名相熟导师,竟没有谁,是要捎回礼物送去的。我这一程,原来无需交代给任何人。来,或者去,皆赤条条孤寡无从,不牵挂什么,亦不被什么牵挂。
我抚着犹自温热灼烫的颈,片刻嗒然。谁亲近我?我亲近谁?我眼所见,说与谁人听?谁殷殷数日子?谁热烈盼我归程?
寂寞,依然如影随形。
漫长冬季结束。开了学。
我收拾散乱心情,做读书的准备。什么都是假,只有功课是无比确实,我从来不是天才儿童,体内无异能,迷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仕途经济还是要图谋的,这世界,将来,我所能靠的,不过只有自己。
转眼樱花匝地,换了春天。又见海髮。很有阔别的感觉。
她雪青连帽运动薄恤,本来十分清爽可爱,偏偏牛仔布裤膝头却要生生割几刀,我最恨这种穿法,但她是韦海髮,人生得美,多做怪,爱折腾,谁又不包涵呢。算了,再说确实好看。
我猜她已不懂得独自出门,但凡遇着她必不是一人。身后任何时间跟着三五裙下之臣,鞍前马后一效愚忠。此时她趿双夹脚拖鞋,甩两手若无其事走在前,她的掮客每人各奋力挽一只大箱,随后亦步亦趋,浩浩荡荡进得House大堂来。看情形这是搬家,不是哪一朝的女大公出巡。
她如此不厌劳烦,到底所为何来?是惦这未开辟的地?这地有她未征服的谁?
一行人熙攘进电梯,箱子轧上我的脚,韦海髮于狭窄空间,满目灼灼似有烈焰,撒下天罗地网,一寸一寸量我,兜头而落脚。隔一隔,忽开口道:我是你的新邻。
于是我荣幸听足一整天鼎沸人声,大呼小叫。这是她的日子,想必无限多姿,她的旨意行在地上,犹如行在天上一样,她的量带遍天下。
韦海髮搬进来,迅速收拾好,房门挂出自书桃木小匾一额,日文写:海髮の部屋。同时悬一只卡通签到本,笑得我,她担心那些信徒,不知往何处朝圣嚒。
第一次海髮来敲我的门。我只当她是来睦邻。她递上栗子蛋糕一枚跟麒麟啤酒,鬼脸说:小魔女限时专递,送来人间烟火世上珍馐,韦千寻,你食也不食?
第二次海髮来敲我的门,携一只罐头花种跟小袋营养泥土,殷勤叮咛:春天下种,浅浅将种播下,维持恒定室温,莫冷莫暖,莫叫阳光所伤,夏天绿藤便可垂下,开出喇叭形状花朵,日语作:朝颜。意思不就是清晨的芬芳小脸?
第三次海髮来敲我的门。于我房中央怔怔兀立,露出迷惑神色:千寻,千寻,我日日侧耳可听不到你,风来过还自有它的声音,而你却只是不动声色,你怎么可以如此淡静,淡静便拿七科A+,淡静地烟视媚行,淡静到人群中只剩下你一人?
海髮来敲我的门。
海髮来敲我的门。于子夜时分,万籁俱岑,穿一件雪白纱制吊肩小睡裙,薄比蝉翼,身轻玲珑,似一茎初绽莲花,赤足踩过走廊至我门前,一手探着心口,空空,空空,地敲。
韦千寻,你可有心事?
有的。
什么?
生之忧惧。
你可想听听我的?
不用听,我根本懂得。――噫,纵千万人皆予韦海髮青眼,但到底意难平,她一径苦心孤诣,独独愿讨好我一人。
我轻拨,她便入怀。肉身很柔软馥郁。我经年承受冷清,几乎忘却肌肤如何相泽,双臂如何相缠,唇落在唇之上,是什么气味?
这日我终与海髮和解,才发现这场较量,经已旷日持久。我不知自己贪图她些什么,只道夜来她身子贴上我的,人生便有了短暂的安然。
夏天时我与海髮相好。
我们共赴一场dance party,共吃一只冰,于向晚微风里秘密享受一只奇异果的滋味。早起我替她拢那把不羁长发,细细辫辫,结几只彩色橡筋。夜来,她小心折我替下的衣与裤,逐件理齐挂好,熏上香花。下雨时她大笑钻到我透明雨衣下面,我忘带的笔记她亦常惦着送到课室来。我一日不在家中饭,她便把条子贴到我门上:千寻,留了便当给你。有时赶报告忙,她猴在我身上不下来,我也正色瞪她:放肆!跪墙角去!她善吃醋,见不得我与谁人有亲善行止,无端给我很多脸色看。我亦诸多管束她:若还不穿胸罩就出门去,以后再别进我韦家的大门!
此时距初见海髮,已一个周年半。两人的世界,既大也小,我们都为彼此,匆匆改了些性情。她不再大鸣大放,我不再淡静孤绝。
秋天又来的时候,我与海髮有了相濡以沫,岁月日深的感觉。
事事稳妥,人情已惯。
可谁知偏横生枝节,那一季奖学金发表,海髮得中,我却落了第。我在栏中细细寻了一回,不管用,终于是没有自己名字。只无言走回来,把门上锁,意恢复两天静默。
海髮不识时务,偏偏于此关头赶着来,与我商量,圣诞节不是还早,她便计划着要趁半个月的假期与我同回英国,带我去看我心中寂冷的剑桥,青色的微雨,和那与此地一色烟湿的浓雾。
再说好了,本次取消。我横她一眼,忽而憎她天赋的优越,后天的骄狂。
为何?她惊跳起来。不是早有约定?
呵呵,海髮,剑桥与我何喜?约定与我何用?安身立命便已是我每日极大课题,你这不明世味的丫头。
不过一张来回机票,你何必小题大做,最多用我几个子儿,又有什么大碍。她不满我狷介。
呵,她这是要与我通她的财,我漫笑不应,拒而不领,偏要隔着这样一点世俗,与她生分。
这时我才惊觉,真正要强好胜之人是我,海髮倒是随遇而安,不执着什么。以前的那些,不过小把戏,孩儿意气。
我苦口婆心:海髮,我们怎么同,你一生尽可由着性子,自己圆满,四方圆满。而我,却须踏踏实实行在地上,每一步,踩一个清楚脚印。你可明白?
她如何会得懂,生之艰辛。
但我已下了决心,知耻后勇,要奋起直追。天天早出晚归,在图书馆长坐至深更。
海髮前来寻我,劈手夺我书本,我一把按住,冷脸叫她走。她极难堪:千寻,千寻,你是不是要这样跟我散了?
我抬眼看她一刻,不语,低头继续看我书。由着她哽咽吞声,极力忍泪,俄倾,负气奔去。
我与海髮曾经那么亲。都也渐渐生了嫌隙。
而忧患一始,便无终日。
我记得看一本书,当中说:人无千日好。竟都是真的。
巧的是,及那时候,便遇着了存宇。
他从我身後来,捡起我遗落的借书票。扫一眼,说:原来有口皆传韦千寻,就是你?这么瘦。
我敏捷回他:比你更瘦嚒? 他打个愣,随即抚额笑了。相貌极清爽,戴薄身眼镜,书生气质,举手投足间肆意悠游。
我不好意思,低头轻红了脸。
放课后六点那一趟下山的通学巴士,最是人挤人挨,他一手挽我书袋,另一手护一个清静给我。
有人下车,他说:你坐。
车停,他说:跟我后面。
商店街口,他伸臂一隔,说:红灯。我便收起步子。
彼时,正当苍茫暮色疾疾于半空合拢,通天姹紫嫣红。霓灯竞起,晚来风急,穿梭身边这不夜的城,吹得灯影漫处流溢。这都市每分钟,有多少遇见和错肩,有几许受伤与温存,又有怎样的败坏与疼痛?我不禁要感怀身世,踟蹰仰头来望。这存宇一来,天地间忽然明灭了一刻,我双目自霎那间看见电与露,心头也明灭了一刻,便留了印子。我想原来是他,原来这么恰当,等也等过,心凉也凉过,终是都没有荒废。
这男子,他的长袖,或可为我而舞,遮我,挡我,蔽我,护我,拂拭我。怪不得,一见着,我便认得了,直是从未陌生过。
而海髮,开始与我极客气。脸上始终拿捏着三分礼貌的笑意,路遇点头,进出则打招呼,这妖精,我是知道她的,玉帛后面时时藏着干戈,有俗世的小小聪明。
千寻,你可好?我见你近日仿佛很开怀的样子。----至少韦海髮能够有气量这样问候,似乎还不算不诚恳的。
我便不能小人之心,于是答她很好。
那个男生,什么名字?她闲闲又提及。
商学部杨存宇。
我已尽力将态度放坦荡。我想我对海髮,一向只有公平,其实也无谓谁的腕力强过了谁,来与去都自愿而明白,争来还是图来,但求账目清楚,从不含糊。我从来不知,爱一个人也要派些精明出来点拨局面的。何时以退为进,何时欲拒还迎,里面有极耐参详的道理。我直着心肠来去,当然要吃亏。不过事情未来时,谁也猜不到,一把欢悦握在手,即便是浮沫,也有它暂时的绮丽,于是便自管自虚构岁月去了,还顾得世上的年景?
一晚存宇碰我,不由一个激颤。千寻,你手这么凉。然后接着徐徐探下去,然后又一个激颤。千寻,你脚这么冰。然后他进来,眼中几番惊疑,然后他退出,淡淡预言:千寻,你会爱上我。我怕会伤害你。
时界隆冬,他却出了一额汗来。我将他汗抹一把,收在手心,嗔道:不许。
恐怕由不得你我。
那我现在先牵你系你。我抬手扯一根发,将他小指挽住,打一只死结。再打一只。
这样便可以麽?他浩叹:好傻。
谁知一语成谶。
我还当这叫存宇的男子,是我手中永恒的基业。寒假来时,便放心离了他,去了远处。
将及圣诞,处处热闹。虽有点点不舍,但转念又思忖:不争朝夕。此行两宿三泊,本就是个小别,不过研究小组的几个成员,拉队出去拍些关于温泉的素材短片,回来计划制一个自助旅行的咨询集子。因此行李也少带,说走就动了身,只把钥匙向他手中一交:此屋既我心,人走开了,但心还邀你,等我回来一起渡平安夜罢。
温泉城第三日,拍摄匆忙拉杂,嬉笑间草草结束。我周围尽是清浅快乐的人,心事不过是惦着居酒屋的一壶清酒跟一场狂歌。我由他们去,自己却羁留旅馆内,欲享受片刻闲。我独个脱衣入了向海的室外小浴场,是夜晴冷,空气稀凄而肃杀。半湾月,兀自点着,照得竹影与碣石之后的海,一片岑寂幽光。我身子浸于一池弥迷水气,无端低头怜起自己那样皎洁的素手,和那样映在水影里写满了心甘情愿但欲诉还休的脸,不禁吟哦起矫情的句子: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
此时。那个人,那唤存宇的男子,是否亦拉开了重围的帘,与我共着这顶头的月,并于这月之下,想起了我?
我忽而觉得要见他,这念头才生,便如毒腾起,赶不及要立时三分验效,心里似有把抵死缠绵声线,在唱惋----归去,归去。于是匆匆撇下三言两语,贴房门上,一个人就那样星光下兼程,赶一班夜间特急新干线,回自己城市。
我急急奔,因有人手上系着我的发,牵我招我。因我魂魄寄托在他处,我不靠近,便取不回。
到的时候,正值夜的最深最漆黑处。
电梯叮得一声,吐出我这个如鬼魅的未眠人,但鬼魅没有我这汹涌的汗与热血,没有我立在门前忽然情怯的心忧。我这般匆匆赶,很不祥,不知赶上什么,是悲是欣,是盛大丰盈,还是空空如也?
我摸出锁匙,静静旋开门,抬手点开灯。
似推理小说终一刻见著了谜底,我却呆了,愕然眼前的镜头,异峰突起,急转直下,谁构思的?!
那韦海髮与杨存宇――这个我立定心意要投奔的人,双双,对,是双双睡于我的床,韦海髮那一头丰盛喧闹的发,正惊心动魄,如翻滚的浪,汹涌凌乱跌落于被单之上。一只白臂斜斜迈出,如一条诡异的枝蔓,绕上他的颈。嘿嘿,如何形容才妙?这清辉玉臂,这佳人绝色,这双宿双栖!
我心下沉,血上涌。口中发出暗哑嘶鸣,或许我以为我是在歇斯底里叫喊了,但实际我没有,我嗓干涸,气堵喉噎,脑火噼啪乱闪,思与想皆在那一刻定格短路,竟能无言。
只连连心呼:哦,太坏了,这么坏,真非常的坏,不该如此,世事滑稽――何时开始,在何处起承转合,当中几番步骤,怎样便走到今天田地了?我竟浑然不觉。我一向不在走运列,但不该糟糕至此。太没意思。
此时那二人亦惊起了,仿佛比我更有资格诧异似的,四目直直投向我,那杨存宇面上不是没有点慌乱间的尴尬狼狈与愧色,而韦海髮,瞳中轻轻逸起一丝狡黠,倏而即逝,但其实,我已明白她的满意了。
不过又是一出她的戏,她苦心孤诣来导,她全力倾情出演,她品尝个中得意滋味。
只是地点不对,人物亦大错特错了。
一时间,我便齐齐失去两名身边人。----这两个人。我曾最信爱。这两个人,却来睡着我的床,盖我的被,于我不在的时候,在我的枕上,说着亲爱。
我铁一张脸,此时该暴怒,还是冷眼?
最后,只选择拂袖,合门静静让出。凭气血,努力收拾,最后一点尊严。
我谨慎签下一处房子。和室的睡房,洋室的厨与厅,小小,只得十四叠榻榻米,但五脏俱全,适宜独居。我不擅做戏,扮不来这破烂下做的情节。干脆搬出这间House,省大家的心。不然同门里进出,抬头低头,还三番五次遇见,未免太难看,不如避一避,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我之生,忽而脱轨,乱了章节。曾经喧腾转至今朝静暗。我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殷勤打点功课,小心门户,注意饮食,有理起居。
我固执将重帘深锁,扑灭心头最后一堆余烬,无视日头细细密密,轻轻浅浅在帘上打底,编织日子的网格――仿似温馨,实则颓败。
而物换星移间,我所经所历,岂止岁月二字。
好容易挨至冬日将尽,却忽忽一场雪来,天寒地冻,呵气成霜。
我来去不自在,觉得四肢受拘禁。本已极不喜冬天,这一回尤甚。今年的春怕是要因了这场雪而延迟了抵达的日期了。我想逃遁去南国的那个琉球的岛,远离这里的人烟。但这样的我还识得它嚒?它可还识得我? 我没想到海髮会再来见我,再次敲我的门。
空空,空空。她很坚执地敲,断定我在家似的。
我拉开来,冷脸象她,也不请她进。自然不请她进,我只得这一处干净地方了。
她脸容很倦,头发亦不飞扬,软软凋落肩上,似呼应这个季节。
走吧,我穿鞋出来,将门在身后带拢,淡淡招呼,去附近公园坐坐算了。
我们两人相隔三五尺那样前后错落着走。其时雪落身上,天暗地静。
千寻,她忽而紧赶几步追上来。
我站定,手抄袋中,转头仍淡淡看她。
她低头有片刻语结,似不知如何对付我安定与索然的面色。顿了又顿,终得开口道:千寻,这些日子,我是真的累了。
哦?我扬扬眉,那可不象韦海髮了。韦海髮是永远的赢家。
但这次输了。她抢着道:千寻,千寻,我左等右等,每日煎熬。我不过是想回转你的心意,虽不择手段,走了最低级的路子,但仅仅只期望你能明白,你做了个多么不切实的梦,轻易将身子与心交给了男子,妄图跟他们设计以后和长远。其实他们又有哪一个能当得起你这一片盛情呢?不过是人尽可妻,随遇而安罢了。我以为你总会明白,一切只需假以时日,不过早晚。
我时时想象着,你有一天回头。
我想象着,你会不会对我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我还想象着,你说:海髮,看你这把头发,又该铰了,为何不好好辫一辫?
你会不会对我说:本是同根,相煎无趣。
你会不会对我说:难忘难舍,不离不弃。
你会不会对我说?
我默默听海髮细诉与追问。只觉面皮结了霜冻,口角亦是冰。
韦海髮急痛,上来用力撼动我双肩――千寻,千寻,你不辞千里来,所寻究竟是谁?可能,竟然不是我。可我这一趟,却只有为你呢。
未及说完,先流了两行热泪。
我愣怔片晌,忽而嗤地失笑,天下可有比这更熬糟的一场关系?我们三人,分别是彼此爱人跟情敌,真狰狞,所谓爱的背后,真相皆不堪跟丑恶。
我缓缓拨掉肩头韦海髮双手:你说的竟然不错。但我却依旧愿意执迷我的。反正无论怎样,终究不过一场错,管它失足哪里,跌倒何处?只一条,你不该自作了主张去试炼这个人,并且是用着你自己去做了诱饵。我将因此看轻你了。世上男子多得去,只这一个,我却是极心爱的。韦海髮,你还小,又生得这样本钱,无需工那番心计,这世界也尽是你的,何苦自我手中可怜残资剩物打主意,枉做了小人。。。
海髮直直唤我:千寻,千寻,这次你是误了我一番心意了。。。
哦,海髮,但我们是不该有心意的。
世事不外如是,我不来负你,你便来负我了。哪有什么例外呢。
不,不,不要予我解释,请自去铁石自家的心肠。所谓来龙去脉,不过是些暗底的偷渡,与私厢里的眉眼,那是你二人间的授受,决非一朝一夕可成,我盲了目,但我不会自怨自艾我的磊落,亦不想强寻他人的究竟。你可以来说爱,或者不爱,但请不要予我解释。
一解释,就下作了。
我蓦地抬头,愤恨摔她一眼,而後扭身,一人自去。
她不可怜,哭去罢。
分别之后。
分别之后,依旧时时有好事者传来韦海髮八卦消息。一个时期说是和某某行从甚密,一个时期又说是跟谁谁举止狎昵,身边走马灯般换人,越玩越疯了,只是下场如何呢?可能已完全置之不顾。
海髮还未长大吗?而我已老了。
我不过等一名前来结发牵手的人,结结实实伴着走上一程,并无意谈几场惨淡,不知下落的恋,或是爱。她如此火热,简直要炽伤我似灼灼逼过来,只是终究暖和不了我骨子深处的凉寒,那森森凉意细无声息潜进去,渐行渐入了膏肓,隐隐于一切处疼痛,可没法子,那是一个老人的宿病,决非一夜炉火可温。
这本该是一场欢天喜地的戏,以鼓乐喧天来演,韦海髮其实有资本一路任性,天真着到底,我却狠心做了揠苗的人,教之一夕间长成。
她便是这般被我牺牲了。
而我就被存宇,存宇被她,生生相克,物竞天殉。
我依旧晨起对镜梳妆,细细照料自己,或草草敷衍。
此后,日头将依旧东起西落。树红树绿,寒交暑,昼替夜,聚复散,谁没有了谁不行?
只是偶有一时半刻,窗外的花凛冽盛放,时钟嘀哒,或是风飘摇着从窗前过,寒鸦枝头无由惊起,我端坐,思潮洄涌,恍惚记起自己,也是曾有过故事的人。
而镜中女子,虽然曾青青子衿,虽然曾红酥小手,此时却肤燥面皱,垂垂老了。
我父,赐我以血。我母,铸我骨肉。使我以此六根,来于世。
但我此刻忽而厌憎,我嫌我这一介女儿身子,因了它,我从未片刻知道过自由。
我婉转铺排,极力挣,与图。但始终为它害,无由扑跌,与烦恼交握,堕于黯无尽日的因果。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裸足
听1. |
Dreaming-钢琴白日梦--tears

专辑名称:Dreaming | 梦
钢琴的韵味清淡欢快,连忧伤也是简洁的。
自从八十年代在校园广播里成天介的听里查德的钢琴曲后,可能听得实在是腻味了,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去理会钢琴音乐。我个人认为钢琴在表述上嫌单薄了一些,有时候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没有些些其他乐器诸如提琴等的辅助,情感上就显得弱了。现在的人脚步匆匆,听音乐也匆匆,一首曲子如果在上半截后没有什么地方抓住听者的心,那么这场际遇差不多就此擦肩而过了。当然,不同的乐器有着自身不同的表达特性,钢琴,不以声势夺人,但以柔情取胜!
这张专辑就有几首很不错的曲子,非常耐听,我懒得写,特别标注出来就是了。
这是一张钢琴独奏CD,全称Daydreaming - Piano Solo Collection 韩国的新世纪(NEW AGE)音乐家的作品。这个专辑里诉说的是爱与别离,铺陈的梦境充满伤感与凄美的爱情。 The Daydream 是作者的艺名,这张《Dreaming》是The Daydream的NewAge风格的钢琴独奏专辑,曲风缓慢恬静,带着丝丝淡淡的忧伤,聆听这张专辑,也许会想起过去的爱恨离别,或者从前的遗憾……没错,虽然是NewAge风格的钢琴曲,但丝毫不比古典钢琴逊色,曲子表达的忧伤可以直达您的心扉,让你有点点伤感,有点点怀念,却又是那么那么的美。
如你在唱片店的陈列架前倘佯,于五彩缤纷各式各样的唱片中看到了这张《梦》,相信你会忍不住把它拿起来仔细端详一番。这张唱片的封套设计图案很特别,这种类似彩色漫画风格的绘画,与近两年一位引起绘画界普遍关注的另类配文画家“几米”的作品有异曲同工之妙。画面中一男一女漂浮在满天星斗的夜空中,他们安逸的表情和卷曲状的身体似乎正在呼应着专辑名字中的“梦”所暗示的情境。这充满奇幻神秘色彩的概念设计,很能引起人的好奇心,想一探片中音乐的真实面貌。这张以“梦”为题的唱片,是由旅韩华裔New Age钢琴家白日梦(The Daydream)演奏的钢琴独奏音乐。白日梦今年35岁,是一位处世风格神秘的音乐家。据说他从未在大众面前曝光(难怪也没有媒体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从5岁就开始学弹钢琴至今,在大学主修现代艺术课程,而且在写诗方面也相当活跃。深厚的艺术修养,使他的音乐有种特殊的美感。
曲以慢速的节奏为主调,在那双舞动的手下,流转出一个一个澹然的音符,勾勒出一副天凉如水的默默。始终缓缓的弹奏着,犹如溶在秋凉夜幕下的人们,遥望着天边的星群,独自默然着;也若同秋夜无聊的时刻,脑子里不断交织各色想法。但主旋律是不变的,缓缓的节拍,低音弹奏的主旋律,每个变奏中间还有清脆的几声单音,似乎眼睛微雾着,然后仿佛听见清脆的滴落声。有稍快节拍的弹奏,也有慢速的低语。犹如起起伏伏的心情,只为思念的哪个人。他们有时候是似听见走近自己的脚步声的喜悦,有时候会是夜夜思君不见君的浅愁……就在这样一种声音中,静默于一种幻听中,犹如经历着庄周的化蝶之梦,再分不清哪里是自己生活的彼岸,哪里是彼岸生活的自己
Forever X-Japan, Forever Love
成员:pata、yoshiki、hide、toshi、heath
“X- Japan”应该可以算是日本视觉系摇滚乐团的开山袓。 早在1978年,TOSHI和YOSHIKI这一对好朋友已经组成了乐队NOISE,在学校的文化祭和LIVE HOUSE演出,开始了他们曲折而富有神话色彩的音乐之旅。
在82年夏,当HEAVY METAL和HARD ROCK刚刚流入日本时,他们成立了日本的第一只HM/HD乐队,那就是X-Japan的前身——X 。实际上X乐队全名是“Psychedelic Violence Crime of Visual Shock",据说起这个名字是Toshi的主意,Yoshiki起初并不是非常喜欢。TOSHI 担任主唱(Vocal),YOSHIKI担任鼓手(Drums).中学毕业后,Yoshiki和Toshi离开了家乡到了东京,开始为他们的音乐理想而努力。

Timo Tolkki--Are You The One
kenny G--alone(经典之作)
Sinead O’cornor--A perfect india
nick cave&badseeds--Where the wild roses grow
Nenia Calladhan--Sternblumennacht original
有时候我遇见你
作者/吴苏媚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2年7期
我不敢和你走在阳光下,我怕你猛然发现我没有影子,对于这些我满含忌讳,小心而谨慎。
请让我留在这间房子里,让你一直生活在对面。是的,有时候我遇见你,有时候我只能遇到我自己。
这是一幢旧式公寓,我已经在这里住了足有两年,而你,那是一个春暖花开的日子。对门传来嬉笑声,我一怔,开出一条缝,看到许多人,以及你,还有你脸上温柔的笑。
我回到电脑前,握住那杯冰冷的咖啡,和九九说话。九九是个大三的女孩,她在贵州,从她的描述中我知道她定然有着姣好的面容,以至于生活中最大的困扰竟然是怎样拒绝男人。
我对于陌生人都心怀戒备,所以你第一次来敲我的门向我借盐时我摇头了。你有些讪讪退回去,我看着你轻轻关上门,暗自思量你会不会吃一顿寡淡无味的菜肴。
阿劣打来电话说想和我见面。我和阿劣曾经见过一次,只有一次,穷极无聊的疯狂。那天我有足够理由发疯,为什么不呢,我穿着拖鞋跑出去,失魂落魂地出现在阿劣的面前。他有些手足无措。一个游戏,我对他说。
阿劣比我想像的要好看,穿着大大的毛衣,阿劣也是一个人住。这个城市光怪陆离,寂寞的人各自为战,有时候,比如像我和阿劣一样,在网上突然发现同一城市,于是生出了彼此打发的念头。阿劣说请你喝酒好吗,我说不好,很不好。
关于阿劣其实没什么可说的,一个生动而年轻的身体,我们给过对方乏善可陈的温暖。欲望,没有欲望,我冷静而沉默,他则有些怯然慌张。窗外的天是暗的,天是你想要的那种肆无忌惮的暗。阿劣的影子在墙上此起彼伏,就像皮影戏,当阿劣的急剧的喘息过后,我轻声说今年没有下过雪呢。阿劣也许没有听见,他一动不动,嘴贴在我的脖子里。我推开他,裸身走到卫生间里,阿劣的卫生间很小,有一种陈旧而恶心的气味,墙上的瓷砖残缺不全,隐约还看得见曾经光鲜的淡绿色花纹。
我走出去,忽然发现地板是木质的,木质的东西让我有一种久违的温暖。是的,我跳起了恰恰,在黑暗的房间里我华丽的舞步如同鬼魅。
阿劣借着卫生间昏黄的灯光看到我举起双臂款摆腰肢轻移脚步,他低呼一声,跳起来抱住我身体。身体是多么能够知道彼此的心意,凹凸有致越缠越紧,我俯下身一路吻下去,在可耻的逢迎里我想起了一九九四年他的面容。
在落地玻璃前,他从身后搂着我,看着漫天飞舞的雪花我的眼睛湿润一片。临近除夕,他说我们要有很久不能见面。我不答应,我性格中有着蛮横的激烈。
他的家门朝南,起先是朝北的,他不喜欢,硬生生地封掉了,前面开阔出另一片天地,他请人砌了高高的围墙,墙外僻出了菜园,墙内修筑了小屋,那个小屋里放满了他喜欢的书,有时候他在里面练习书法。我喜欢看他专心致志的样子,这时候的静谧让我觉得温暖是可能存在的。他骑车带我去学校,我乖乖地坐着,在他背上凌空写字,先是他的名字,那样平淡无奇的名字,然后写我喜欢你,自己笑了,垂下手。
他是我的老师,年轻高大,自负冷漠,上课的时候有时候会凶狠地骂人,笑的时候有些鄙夷,似乎我们都是无知的孩子。可还是有许多人喜欢他,看他在黑板上龙飞凤舞地写字,看他踱来踱去的样子。
后来,在很久以后,我和他在另一座城市里,满街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我站在旅馆的窗前看楼下行人如织,他叫我过去,我过去了。
躺下来承受他的身体,感觉他的欲望慢慢沸腾,我无动于衷地探出头看电视节目。他急切的煽动我潜伏的热烈,我看电视的间隙天真无邪地朝他笑,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在他现出痛苦表情时,我问他,老师,我们去哪吃饭?他纠住我凌乱的衣服,把额头抵在我的胸前,凉凉的汗水贴住一小片肌肤,我开始对他说,我喜欢吃叉烧,蕃茄炒蛋,还有冰淇淋。
我絮絮叨叨地说,他没有回应,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暧昧的室内一下下清亮的绽放,他终于翻身而下。十分钟后我们下楼去,总台的小姐警惕地盯着我和他。我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猛然回头对总台小姐温柔地微笑,她立即调整面部表情,在她慌乱的一刻我拉住他的手。
那晚我点了很多菜,我还是个孩子。他一边抽着红南京一边凝视我,我没有与他四目对视,其实他也明白我在想什么,他的伎俩我的算盘,各执一词互不妥协。
寂寞向来是最好的借口,我找不出更高尚的理由。
在给他打电话时,他说正在做饭。我剧烈地笑起来,他从来没有想到我会这样的无礼,是的,他是一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妻子风韵犹存,儿子活泼可爱,他经历了三十年的坎坷得来如今的安稳,没有什么比维持更重要。
可是我笑了,收不回来。
这埋下了芥蒂,此后分别随着我的升学而变得合情合理,他说会来看你,我把杂志掩住脸,不打算让这段故事还有土壤。坐在他家的沙发上,他把皮质沙发换成了木质,漂亮的陌生。他的身体在下午昏昏欲睡的阳光里伤感而疲倦,我们抱在一起,听时钟滴答行走,听未曾关紧的水龙头滴答浪费,听他的心不徐不急,以及我的心,我有一些卑劣的欢喜。
我想我一定会忘记有关他的种种。
我在A大是一个乖僻的女子,洗衣服的时候放声歌唱,全然不顾别人探寻的目光。我很晚才睡,站在走廊里翻看太平天国的野史,我喜欢杨秀清,尽管书上说他后来只有一只眼睛,俗称独眼龙。
阿潘不喜欢看书,她喜欢吃徐锦记的糖果,总是坐在阳光下剥开鲜艳糖纸,有时会不经我同意把糖塞进我的嘴里。
阿潘有个交往了很久的男友,她睡在我身边描述他的长发和身体。
阿潘有一双十指纤纤白玉般温润的手,阿潘在被窝里把手放在我的腹部,低声说,就是这双手,懂得他,也懂得你。宿舍里黑暗一片,均匀而甜蜜的呼吸声里,我沉溺于阿潘的细致入微,我咬住嘴唇,以及阿潘的几缕秀发。
有一次和阿潘去洗澡,她在满室白晃晃的身体里突然地哭了,站在水龙头底下,微微仰起头,闭着眼睛。她以为眼泪和水混淆,可以掩饰得毫无破绽。我默默看着,不去惊扰她突如其来的悲伤。
阿潘,我们为什么不可以相爱呢。
在阶梯教室上课时遇见阿潘的男友,他坐到我身边来。我是无论任何场合都躲在角落里的女子,离老师有十万八千里。
他问我阿潘在哪,我摇头。他朝我笑,当老师舌灿莲花时,这个男人朝我发出某种暗示,我静静的等他下一步。果然,他说会算命,握我的手仔细摩挲。我斜睨他一眼,他稳稳地接住了眼风。
众目睽睽之下,他能够把手伸进我的衣服里,已经十分的色胆包天。我开始怀疑阿潘的说法,我不相信这个有着修长双腿的男人会色厉内茬,想到这个成语的歪解,我笑出声。所有的人都齐齐看过来,包括吐沫横飞的老师。
他的手若无其事地缩回去,那些看客反而现出傻傻的表情。
随他去公寓的时候我很坦然,借口是去看一张碟。他租的公寓在郊外,附近有新鲜的果园和我喜欢的天然湖泊。
我站在阳台上俯看无边风光,他蹲在地上找那张所谓的艺术片,他叫我的名字,声音有些激动,我转过身,倚在门口凝视他。
是否这样可以分担阿潘的悲伤呢?在一分钟小说后,我缓缓地想。而身上的他若无其事的爬起,继续翻找那张碟。那是张永远不会遇见的碟。
阿潘对此一无所知。一个玩笑反复地讲,会演变成悲哀。
有关阿潘的消失,令人心悸,许多次午夜梦回,我都会手脚冰凉,缩成一团。
她们向我转述时,我不能相信。她们一个在哭,一个在发抖,两个都即将崩溃。之后两个女孩一个休学,一个退学,离开了这个城市。
没有人知道阿潘在哪里,永远不会有。目击者受了巨大的惊吓久久不能复原,而阿潘呢,她的命运注定不得善终。
阿潘的男友来找过我,吃饭的时候我们一语不发,吃完了他把筷子整整齐齐地放在桌上,问我阿潘会不会有事。
他,快要哭出来。
我不许他哭,坐到他身边去,揽住他的肩,在明亮的食堂里,他还是哭了。
阿潘你会在哪里呢。你和她们一起在夜街上走,寂静的街,你走在路的最右面,笑声如铃,一辆卡车从后面慢慢开过来,然后伸出一双手,快速地拽走了你。卡车加速,转瞬即逝。另外两个女孩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骇住了,醒过来时你已然消失。
她们发了疯的奔跑,不知道是想追上去找回你,还是害怕自己也和你一样,所以惊变之下只懂得逃跑。
报警不过是一个形式了。那些天校园里一直在流传关于你的下文,种种种种,都直指死亡。
你的男友哭得像个孩子,他说宁可你死去,也不要堕落。
有时候我哭了,想请你抱抱我。
这些音乐声由什么组成,在我的耳边诉说一双眼睛的凝望。怎样能靠近你呢,亲爱,在我爱上你的时候,我变得脆弱,而这是我所厌倦的一种感伤。席地而坐。我们一起打扑克牌,你总是输给我,我很容易就算出你故意这样做。我看着你唇边柔和的笑意,竟然想哭泣。午后的阳光铺了一地,楼下有小孩子踢球时快乐的叫喊声。窗子里是一片整整齐齐的天蓝色,如同一副明净的画面。
我问你是否想吃点什么,你想了一会,腿跪着向我挪近,揽我入怀,吃豆腐吧,如果可以的话。
我不知道是什么歌,高高低低,反反复复,打开九九给我的那个网址,这首歌就如魔咒一样摄取我。
闭上眼睛,听你的手指随着音符缓缓游移,是柳绿,是春红,是一路看不尽的白云,拂不去的轻风,流水淙淙,深深浅浅,你的身体温和覆盖,一如夜色。
那些音符就像破碎的星辰,一点点敲打着我不曾褪色的伤感。我不能睁开眼,泪水就在封闭中静静死亡。亲爱的我想对你说很多,可是,我只字不提。
犹然记得第二次我们见面,在小区外的小店里,你一边吃汤圆一边看报纸,室内很拥挤,我犹豫片刻,依着你坐下。
报纸上触目惊心地写着,杀人恶魔潜逃入苏。我一惊,凑近些看,你觉察到了,把报纸递给我,表情和善。
我吃的是小馄饨,你知道我特别喜欢吃这里的小馄饨,馅是一点点的肉末,皮则薄如蝉翼,仿佛入口即化。
我把调羹在碗里慢慢地搅,你问我附近是否有租碟片的店,我说有,吃完后可以带你去。你说谢谢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谢谢是一个话题的结束。
沉默着低下头去,精致的一口一口吮吸我的小馄饨。真的必须用吮吸这种词语才可以说清小馄饨的娇弱与单薄,透明的浮在水面,一片片,展开如莲。
店里有许多人大声地说笑,另一张桌子的客人在喝啤酒,他们的喧哗把你更紧密的推向我。
我的视线不敢再落于报纸的黑色标题上,虽然这些报纸朝生暮死,可它让我心生寒意。亲爱,也许我神经质了,但另一个念头几乎让我崩溃,我想到五年前阿潘于相同日期离奇失踪。世界这样的莫测,如何相抵?
我往回家的路走,转弯,上楼,取钥匙。进门你都没有任何异议,或者疑问,似乎早就知道我会带你来这里。我迟迟没有开灯,当你的手围于我的腰,久违的暖意,乍然复萌。
我搂住你脖子时哑然失笑,五年前我像你一样,明知道不会遇见想看的碟片。借口,原来可以一再重复,并且百试不爽。
不能遇见。
天已经完全的黑了,你不喜欢开灯,我们彼此陌生却凹凸有致,天衣无缝,细细密密得吻合成致死缠绵。
你的呼吸近在耳边,长长短短,喘息盛开于冰冷的空气里,沸腾,明灭,万念俱灰。
阿劣一直希望再度相见,他在网上不断地呼唤我,像一个永不停止的陀螺。苏州下雪的那一天,我换掉了QQ号码,过去的朋友中只和九九依然来往。在交友网上看到九九时,心一下提到嗓子,她和阿潘有着惊人的酷似。我有一些纠缠九九,起先她甚至以为我是同性恋,不过她不介意,每个人都希望有人对自己好,多多益善。
我安静而宽容的听九九说一些生活中的繁琐细节,她说不喜欢食堂里的青菜,不喜欢小店里那个牌子的花生,不喜欢舞厅十点关门,不喜欢洗手间的昏暗灯光。
她上课时发现课桌里有来历不明的情书,对于某时某地不见不散的约会她一概不理。她有喜欢的人,和她同一年级,功课不是太好,笑起来很清爽。九九是快乐的,这样年轻的生命自然如意吉祥。九九的男友和她同岁,他们在一个明媚的日子于树林深处初涉禁地,初尝身体的纠缠。九九说她看到周围的暗绿,以及男友乌黑的头发。
九九一般只在周末上网,她比较喜欢给我打电话。我总是身体僵硬地接她电话,听她的恰恰莺啼。九九有一次叫她男友对我说话,一阵推搪后响起一个略微紧张的声音,我把话筒贴在耳边,我问他,你,还好吗?
他在那端笑,我的心安下来,抬头看天花板上的镂刻花纹,那是一种旋涡式的图案,凝视久了,会觉得自己正一丝丝绕进去,失掉了身体,只剩下灵魂在缓缓行走,一一作别。
我垂下头,你捧起我的脸,一张没有化妆,苍白而萎谢的脸,五官素淡隐约,不动声色也无笑意。
如果我走了,你会不会流泪。如果你走了,我不会。
你是最后的笙歌,一个收尾,仿佛书法时长长的一捺,锋利,然而已经不能刺伤我。
我困在这个茧里渐渐成蜷成一团,锦衣夜行,独自徘徊于忠平南路,把这条路温习千万遍,怀念他的样子。
他再次出现于我生命里,是三年前的一个湿润的午后,满街都是肆无忌惮的雨,划伤了面容的平静。
他在调频道的时候对妻子说,想和你说件事。她笑着坐到他身边来,倚着他,顷刻间一切寂灭。
儿子在外面发出了稚嫩而惊慌的声音,爸爸爸爸。
他急忙拂开妻子,跑出去,在一片黑暗他摸索着找到了工具,去换保险丝。
当光明降临时,他眼睛有些睁不开,儿子还是伏在桌上写作业,妻子背对着他看无聊的广告。时钟滴答行走,水龙头没有关紧,他走过去拧了下,用足了力气水滴还是坚强不屈的往下淌,一小滴一滴的诉说着流逝。
他把手放在水龙头下面,看着镜中的自己疲倦的一张脸,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磨平了棱角,成了照常行走的时钟,在有序的生活里荒芜一片。
晚上睡觉的时候,妻子一边脱衣一边问他,你刚才有事情和我说?他看着妻子淡黄色的文胸,随手拈了件事打发掉。妻子依着他沉沉睡去,他的眼睛在黑夜里一直亮着,不甘心就此成眠。
他的到来是不彻底的,站在自己的土壤上来探视我。类似于狗尾续貂,但他深邃的眼神让我无法洞悉到底。
我彬彬有礼地递了杯茉莉香片给他,他的沉默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压迫。记得当年上课时他冷峻的神情与坚硬的语气,他让我站着我便不敢坐,让我面壁我就一直与白色的墙壁相对,让我背课文我就必须把一字一句镶嵌入脑。这一切浮于表面的权威被一个悠久的抚摸一笔抹杀,从细长的脖子到瘦小的臀。教室里只剩下背不出课文的我和沉默的他,夕阳挣扎完最后一缕凄艳,远远的传来校工锁门的声音。我想像他用力关上每一扇门的乏味,想像他完成同一动作的机械,想像他在空荡荡的楼层里看到我时刹那的惊诧。
我的老师拉着我往另一个方向下楼去,他的手掌如此有力脚步如此匆忙,以致于我有些趔趄。到了僻静的小径他毫无预兆地停下来,俯身清晰的夺走了我的初吻。
我圆睁着眼睛,来不及整理连绵不绝此起彼伏的暧昧。空气里有桂花的清香,他的嘴里有浓重的烟味。
我喜欢男人嘴里的烟味。后来常常讨好地帮他点烟,在他抽烟时欢欢喜喜扑到他怀里索吻。
我折磨他的身体,我置之不理。
我好奇,自私,而歹毒。他亦是如此。
我很快就悟透了他的用心,以及找到了对策。这一切与喜欢并无冲突,喜欢是轻描淡写的微蓝,就像天空纯粹的颜色,他无法将别的色泽强加于我。一九九四年,我喜欢看他筋疲力尽的样子,喜欢他低低的恳求和懊恼,喜欢他无可奈何却不得不承认我还是孩子时的深深自责。
他知道我稠密的心思,却不能穿针引线一一化解,他陷在我的天真烂漫里无从释放。我总是大声尖叫,哭喊,他如履薄冰,满盘皆输。
我喜欢他,恐惧他。他喜欢我,恐惧我。
这样的招式一再重复,失去了光华与诱惑。有时他命令我坐得远一点,我委委屈屈坐在沙发边缘,隔不了多久他就忍不住挪过身来。我们抱搂,我们在抱搂里渡过一个又一个慵懒假期。
我去平南路接他,雨渐渐大起来。他再度拥抱我,于我的发间轻声念道,犹恐相逢如一梦。我犹豫着推开他,编织出客气的微笑。
他何必折回,何必惊扰早已平复的过去呢。
我去衣橱里翻找宽大的衣服想给他换上,一双手像五年前那样从背后伸过来,我浑身一冷,急忙转过身来,他靠近我,把我的头抵在柔软的衣服上,像过去那样潮湿地亲吻我。
这个故事到此转折一下,因为我的情绪出现了波动。那些流利的娓娓动听哑然,我只消告诉你们,我死于两年前。
在他强行进入时我举起床边的台灯用力往下砸,他吃痛,狠狠抽了我一个耳光。我们俩都有些失控,我说过我是一个激烈的女子。而他呢,他出现于一个不适合的时间,如果早一些,晚一些,天色暗蓝城市繁华,我们的寂寞可以一拍即合。
我为这个耳光而狂怒,猛然拉开床头的抽屉,抓起那把寒光闪闪的水果刀从他背后捅进去,进去,出来,我血液里隐藏的愤怒与力量被刺激得淋漓尽致。我已经不知道这些力量来自于何处,我又哭又笑,像孩子一定要得到那颗糖,像做爱不到高潮誓不罢休。
他厉声惨叫,摔落在床下,我赤裸着扑到他身上去,对他笑,刀子继续捅进去,麻木而机地的重复着拔进拔出的动作。
在血水飞溅之中,我想到五年前黄昏校工关上一扇又一扇门,想起阿潘抬起头任水滴盛开于身体的样子。这些意念稍纵即逝。我拼命地哭,破坏他身体的同时,我知道自己罪不可恕。
他奄奄一息,眼睛勉强地睁着,地板上艳红一片。我把刀子远远地丢掉,趴在他身上说,我会和你一起走,我会的。
他的身体渐渐转凉,发硬。我抽出蓝色的被单,慢慢擦拭他的脸,手臂,五官,细心的擦犹如那时他细心的吻,老师,谢谢你陪伴我。
我还是那样的歹毒,你说的一点都没错。
我站起身,走到厨房里,拧开煤气,心满意足的泡了杯速溶咖啡,然后坐回他身边,我席地而座。
打开电脑里九九给我的网址,听那首伤感的音乐。
满地狼籍。我的心一片宁静,自从小关走后,我从来没有这样宁静过。
我不想说我和小关的故事。
我不能承受这样的告别,叛逃,离弃。我几度觅死,都不能积攒足够的勇气,多么像垂死挣扎的鱼,流不出泪水的鱼,不能灵动自如的鱼。
每过一天,离毁灭就近一步。我在忠平南路看到他。
在我死去的两年,我以另一种方式存在,或者我没有死,或者他也没有死,只不过是噩梦一场。有时候我会想,那天是一个晴朗的日子,他说爱我,于是我温柔而感伤的承受了他。心满意足的是他,他穿好衣物离去,回到B镇继续过平静温和的生活。
我死了没有?死的是灵魂还是肉体,或者兼而有之。我不敢和你走在阳光下,我怕你猛然发现我没有影子,对于这些我满含忌讳,小心而谨慎。
多年前在学校舞厅里,我和小关共舞恰恰。我笑语盈盈,眉飞色舞。
我恨小关,这种横冲直撞的恨意如雨点般落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交待完毕。
请让我留在这间房子里,让你一直生活在对面。
一直这样。
孔雀东南飞
作者/芭蕉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2年4期
我想我们之间,谁也无法望见彼此的心中。
因为世间的隔阂,实在太不可预测;而这世间的心灵,实在太难以分辨。兰芝对我说过:尘埃十日,只一阵秋风便干净了。
我去得迟了,她已化入池塘,许多人都在水中捞她的尸身却一无所获,池塘里枯黄的莲叶太多,覆满了水面,除了那双绣花鞋谁能证明她的死去。
但我是相信她在水下的。水中无尘,任凭几个秋天的狂风也干涸不了的地方,才是她长眠的地方。我放眼望过,忽地瞧见他,一袭青衣冷冷地站在人群之后,他望那水中,眼中一抹的空旷无哀。
眼中如是,可我望不见他的心里。
我总以为:兰芝有兰芝的好,而我亦有我的好。
我总以为:兰芝即有了她的仲卿,我必该有我的良人。
兰芝之丰腴而我之清瘦,兰芝之嫣然一笑而我之垂首含羞,兰芝之醒而我之倦,兰芝之红裙翠簪而我之素衣绣鞋。
依然会有各自不可预知的人生。
1
先生又罚了兰芝,原因是她在先生很动情地朗朗而读时偷吃烤红薯。她自以为吃得很巧妙,贼眉鼠眼悄无声息,况且先生在读书时很难睁开眼,仿佛一睁眼便见着世界混沌,亵渎了书中境界般。
可那天他读着读着便内急,当然这是我的猜想,他蓦地张开老眼,精光暴射,按常理说一般人士若非内急绝无此态,当时兰芝吓得半个红薯都跌落在地并自觉地向先生脚边一路滚了过去。
结果先生为了这半个红薯把去茅厕这样急切的事情都给忘了,他痛心疾首地捡起它,胡子都气得发抖,拿着戒尺,并活生生地将兰芝从座位上揪了起来。那天兰芝就是那么肿着一双胖手回家的,那只手宛若烤熟的红薯。
兰芝强忍泪水的模样很令人心疼,可她从不记错,大错小错犯了再犯也无所顾忌,可我每次这么看见她时依然为她委屈,听着她述说这些经历倒仿佛受了罚的不是她而是自己一般。兰芝很不以为然地说我这种小女儿态是要不得的,她绾着男孩的发髻,穿着男孩的衣饰,翠绿的裤子显得滑稽,她甚至在空闲时与她的同学仲卿大谈特谈我的小女儿态。
那时的仲卿就已是温文尔雅的风度了,他们谈话过程中他时不时地朝我身上望过来,没什么表情,但有时也会附和着兰芝笑几声,我却始终感觉他是那么深不可测。
我一笔一划地临摹着兰芝教给我认的字。我的母亲与她的母亲不同,我在深闺里看他们能无所顾忌地彼此交谈觉得艳羡不已。母亲却总是在我看得正入迷的时候将我唤回去,她用不太高却摄人心魄的音调唤我:罗敷,你来与我挑头发。
母亲还总是在我帮她挑头发的过程中对我谆谆善诱,说:别多跟着兰芝学,别人不知道的也罢了,我们是晓得她是个女孩家的,你看她今后怎么嫁得出去。
这么一说我也就跟着开始着急,觉得这始终会是个大问题,因此后来便找了个机会规劝她,兰芝倒是不以为意,我们俩鬼鬼祟祟地躲在她家后园的树下面吃她母亲腌的咸肉,味道非常之好,兰芝吃得眉飞色舞,根本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只是说:嫁不出去时就让仲卿娶吧。
我问:仲卿很好么?
她思索了一下说:还不错的。
说完还大力地用她那咸手拍我的肩膀说:你也会看上他罢?
我差点被噎着,又不敢大声咳嗽,怕引来家人,只好涨红着脸说:哪里话。
而兰芝当时就放声大笑,还一边用手指着我乐不可支地说:你看你的模样,就像刚卤出来的鸭子。
我气急败坏,一来为好不容易撑起的宁静,一来为她不合时宜的羞辱,顿时一弯委屈的珠泪滚滚。兰芝这时才感到问题严重,掏了手帕揽过我的头来细心地替我擦泪,一边还说:你下次哭要让我做个准备,真见不得女人掉眼泪的。
我抽抽噎噎地说:你就不是女人了么?
她说:一定是和你不同的。
2
莲池位于兰芝家门前,她每天上学都要绕过池塘,夏季时还能顺手摘几个莲蓬,偶尔会剥了莲子带回给我吃,大多都是自己一古脑儿就吃光了,压根想不到我。我倒有疑心她给仲卿吃的机会反而多些。因为仲卿有时也经过池塘,却从不需要摘什么东西,只是停下来故作深沉地望着一池开得丰盛的莲花,有时我从窗中望出去,他雅致的风度及雅致的花朵连作一体也就成了夏日里一种别样的景致,接着兰芝就雀跃地出现在他身后,或者拍他的肩或者有意怪叫来吓唬他,瞬间便打乱了风景,接着二人便一无所知地双双上学去。
有天我问兰芝上学是不是很有意思。
兰芝说先生是个腐朽的老头,十分无趣。
我就问既然无趣为何还要改了妆扮去读那枯躁的书本。
兰芝说无论如何那上学下课的途中,那学堂里与同伴笑闹的时光真是有意思极了的。
我说是否比与我在一起时更加的有意思。
兰芝说若非她上学那么与我在一起时又怎会有那许多好玩的故事说给我听,若没有那些故事与我在一起时肯定也是了无生趣的。
我非常不满,对她说她完全可以自己编故事给我听。
兰芝就怪叫着让我给她凭空编一个试试。
我搜肠刮肚许久,以失败告终,兰芝立刻显出大获全胜的得意神情,并说第二天会让仲卿给我讲一个十分有趣的笑话以告慰我。可这在我看来简直是种示威或者炫耀,于是很清高地拒绝了,那天我非常生气,我就用了极不可思议的音调大声对她说:够了,那是仲卿与你的故事罢。
兰芝很奇怪地看着我,半晌才问:罗敷,你是不乐意仲卿还是我呢?
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但也不知自己究竟为何发怒,这团火焰无端地起来,却连一盆水都不需即熄灭下来,就如同蔫了的花,有气无力地说:我身体不舒服,因此容易发火,其实和你们都无关的。
然而后来我想还是有关的吧,母亲经常说女人不应该生气,非常影响容貌,再由容貌影响婚配,进而便是一生的幸福,更有甚者说生气多的女人还比较容易生个傻孩子。由于这么一恐吓我生气的时间极少,如果不是兰芝适才的那番话,我想和她在一起的时间里的确是有很多快乐的。
3
兰芝一向不太会守承诺,因此她并没有让仲卿来给我讲故事,而我也就没有再对她提起。但总在清晨里看他守在塘边时想,是否他今天会随兰芝走过来,以惯常对待兰芝的微笑来同我说话。
但总也没有。
只是这年夏天我学会了背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兰芝站在我跟前用先生看她一样的眼光恶狠狠地盯着我,手里同样装模作样地拿着把戒尺,她不但要我背出来还要我默写出来,结果我颤颤巍巍弄得一手的墨汁。回家后母亲见到了就十分不悦,说:你又和兰芝去胡闹了。
我说:她教我读书。
母亲说:这有什么所谓,她读得再多也不能去考试,也做不了官。
有一日还是见着仲卿,其实那次是我特意地去等他,他却仍旧在莲池边看花等兰芝。我等他。故意装作巧遇的样子羞答答地喊了他一声,仲卿如梦初醒地抬头,看见我时有些诧异,说:怎么是你呀?
我笑笑说:那你以为会是谁?
仲卿说:我在这儿等兰芝去上学的,以为是她。
我就问仲卿:你们上学是不是都为了做官?
仲卿很努力地想了想,说:不知道,或者是吧。
我说:那么兰芝怎样做官?
仲卿这回答不出了,又望向莲花,神情迅速陷入适才那样的深沉中去。我只好在一旁怔怔看他出神,从未这样接近地面对一个男人,接近地看他神色,他的每一气息都绕在我身边迂回不去,但因为亲近反而就不似从窗中看出来时的意境了,这时花是花,人是人,截然不同的两种物件,他的味道近了,而莲花的香味远了。
不多会兰芝便走来,看到我时也惊叫起来,然后就欣喜地说:你母亲也肯让你去上学了么?
我摇头说:上学不过为了做官罢,我不要做。
兰芝:这道理是谁说的?
我指着仲卿说:他。
兰芝对我说:我不为了做官,我为了教你。
我于是笑了。
4
我与兰芝那极少的相同的特点之一便是我们都擅于弹琴,咿咿呀呀的声音不分彼此。我们经常在她家后园里合奏,她的母亲是个迁就和蔼的女人,从来不过问这些琐事,偶尔嫌吵就把房门吱地一关,自家独乐去了,我觉得这样做很和善,不像我母亲一生气就找各种无端又愚蠢的理由出来干涉。
有一次我们商量着把各自母亲的异同点一一进行排列,最后大惊失色,觉得日后长大就是自己的楷模,于是我恼羞成怒地用笔在我的这一列划上一个巨大的叉,忿忿地说:我讨厌我母亲。
兰芝看了看我的脸色,也学着我在自己的那列同样划了个叉,作忿忿状说:我也讨厌我母亲。
我说:你不要来讨好我。
兰芝说:是你多疑了,譬如说你母亲根本不会弹琴,所以你和她一定是不同的。
我一想也是个道理,这才转怒为喜。兰芝这时很神往地说:长大了如果嫁人,我就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我夫君听。
我问她:如果你夫君听得心烦了怎么办?
她极爽快地说:那便让他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我听。
我就说:我也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你听吧。
兰芝侧着脑袋想了想,她思考的时候在我看来很美丽,因为有些难得的沉默,与我十分贴近。就像我们一起弹奏一首曲子,我总会分不清是她分出了我的身体还是我分出了她身体。
她想通了才告诉我说:那要看好不好听了。
我觉得那时我屈辱的脸色肯定像根茄子,或青或紫面目丑陋但还惹人发笑。兰芝笑了许久,就差在地上鲤鱼打挺了,她的母亲终于忍不住又出来,非常不满地说:要这么大声的话就到屋里来关上门躲到床下去笑。
兰芝只好倏地闭嘴,小脸儿被一口气憋得通红,所以又像个西红柿,如果当时有面铜镜在手,我想她会发觉我们是极相配的。
等我回家以后我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对镜端详,假装兰芝还坐在我的另一侧,我让出了半张脸的位置给她。我的表情看上去好像有些隐隐的忧郁,臆想中的兰芝和空气一起陪伴着我。她的实体在愉快地唱着歌,温润的小手毫不吝惜地把琴弦拍得嘣嘣作响,漂亮的发髻随着节奏摇来晃去,我也细细地梳着长发,然后插了一支簪,成串的珍珠垂在额上好像泪水一样。
5
等到一夏一秋都过去的时候,我差点连整本的《诗经》都背了下来。
而当我能口若悬河的时候,兰芝却将这些学过的东西都忘得一干二净。她开始成天地计划自己作诗,并且以为能创作出一本新的歌谱。
她期望自己成为诗人的缘由是因为某天她牵着我的手走到昔日的莲塘边,当时天已早凉了,薄薄的冰覆盖在水面上,下面可见枯老的一些弱枝,猥琐地俯在其下,完全没有了那时的神气,我们都被冻得面色苍白,我问她:太冷了,为什么要来看这些残枝败叶?
兰芝说:当时这儿有多么好看,为什么季节一变,天地万物都要听它的号令。
可是天寒了人们势必要穿得暖和,不然就要生病,凡人怎么能不听季节的号令呢。
兰芝不无惋惜地说:真不知它们什么时候才能再生长出来。
我很奇怪兰芝忽然的多愁善感,说:年年夏天它们都是茂盛的。
兰芝说:那么又是一年的夏天了,真是可怜,要它们生便生,死便死。
她又蹲下身去,握了一把漂着泥印的残雪,说:该化时就化了,连踪影都会没有,为什么老天不让我们看夏的雪冬天的睡莲呢。
然后她才瞪视着我说:我总算明白诗人们为什么欢喜写那些悲伤的东西,因为他们和我们都一样要生病要哭要笑要遭人遗忘。
既然如此,那么兰芝并非不可能成为一位诗人。
我问她成为诗人有什么好处。
她说:仲卿去考试了,我却什么都做不了,我不甘心。
我说:你原来说是为了教我背书。
她一听就更加懊丧,把手挥来挥去地说:可现在连你都会背了。
我连忙说:我并不全会的。
兰芝凶神恶煞地看着我说:连你都教不会我岂非更不甘心。
她果真后来也写了些许不成调的曲儿,只是并不拿来给我看,只一个人边弹着边哼哼叽叽,有时我信步走到她的阁楼下,听见里面断续的琴声传出来,仿佛思考着一种难以喻解的问题,又迟疑又愤慨。我霎时孤单起来,这个季节我的琴开始束之高阁,她的音符已远离我。
桃之夭夭,有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开始下雪,无声无息,不成歌曲。每天的我只有语无伦次地背那些她所忘了的书。
6
第一朵桃花开的时候仲卿就回来了,随后兰芝就嫁了。
那时仲卿只是做了个小官,手下管着三两个走街窜巷的小盐吏,仲卿间而也风度翩翩地跟着他们走,他长高了很多,我和兰芝都需仰面看他了。兰芝头抬得更高些,因为她站得比较近,我离得远,他到兰芝家那天我站在门边上,看他喜气洋洋地接走了她。
兰芝这日终于穿了裙子,鲜红的颜色触目惊心,我始终以为红色沾满了杀戮气息,它如何来代表喜事。何况这身及地的裙子使我担心她会摔倒,她的发式也变了,如果摔下会很狼狈,我看见她走得如此小心翼翼时心都绞成一片,一直到兰芝后来被搀进轿子里,一方桎梏的天地里楚河汉界泾渭分明,我觉得从此她就狠下心来把往事划上了界限,她正如此精心地走到了下一局中。
经过我的时候她掀了左边的帘子,露出脑袋张着门牙冲我十分不得体地笑,但帘子飞快地被媒婆给挂下了,好像一记家丑,所以等到我笑的时候她已过去,而经过的是仲卿。我没来得及收回笑意,仲卿望了我一眼,就像他过去望那满池莲花一般的神色。
这一眼的突如而至让我的思想全都乱了,我止不住地猜测他看我的涵义,猜着猜着我开始发起了高烧。
母亲气急败坏地守着我,找了好几个大夫开了形态各异的药,然后每天都能熬出好几味苦水来命令我喝。我凄凄惨惨地对她说:你说过兰芝嫁不掉的,如今怎么嫁得比我还早。
母亲露出几丝不可思议的表情,显然她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就说:仲卿毕竟不是大家出身,由他去吧。
由得他去,由得她去。
但终究会是块心病,怎能轻易了却。我决定在生病期间终日以泪洗面,眼睛立刻被泡得又红又肿,也就因此长烧不退。兰芝来信,叮嘱我多加休养,对她与仲卿的生活却只字未提。她末尾处说十分挂念我,每当想起时便弹琴,但仲卿家没有后园,因此也不会有我,真是无比遗憾。
接二连三地她又来了几封信,其实仲卿家并不远,可她却一直都没有回来。她的信无非在说一些童年趣事,甚至回忆起了学堂里那个严厉的先生,她在那位先生手下吃过不少苦头,甚至我也为此流过不少眼泪,但现在从她的书信看来,她一字一泪显得义愤填膺,而我都没什么感触了。
她的字写得一如她的人般眉飞色舞,但我总也想不出此时在仲卿身边的兰芝会是如何模样。
我给兰芝回信说我要去看她。兰芝却说等夏天再来时她回来一起看莲花吧。
我心中一阵凄凉,只想这个夏天来时,此莲花即彼莲花,可此兰芝似已非彼兰芝了。
母亲说我这是开始怀春,如果再不帮我找个好郎君只怕要忧思成疾,她成天地在我身边说这家三郎那家五哥的,我突然告诉他世上男人们我接近过的无非只有仲卿一个,我那么仔细地端详过他,其余人等,都不在话下了。
母亲一听就晕倒了,觉得我无可救药。一日还很没风度地大骂:兰芝那个衰人。
那应该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失态,幸而没有外人在场,她关上门,隔绝了外界干扰,看着奄奄无力的我就骂了一连串我想都没想过的词语。其实当时艳阳正高,气候也渐暖,窗外柳绿桃红莺飞燕舞,我的心中正在默记着兰芝教过我的诗,于是母亲的声音就像一只苍老漆黑的乌鸦盘桓出来,顿时辜负了那些诗中的情意,我大失所望,觉得良辰美景与诗,都不过尔尔。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7
我按捺不住,来到了仲卿家门前,我在墙外徘徊了很久,不能决定究竟敲不敲门。后来见到了仲卿回来,他仍是那样清秀的模样,很吃惊地望着我。我慌了手脚,支支吾吾地说:正好出门逛逛,就来到这里,想看看兰芝。
他问我是否要进去,我就连忙摆手说:不了,不了。
仲卿笑道:既然来了,为什么又不去看她?
我问:她好吗?
他说:很好。
我垂下眼皮失落地说:既然好也一定不需要我了,她一直都不想见我的。
仲卿陪着我走了几步,说:我也不理解她的心思,她在家里养了许多小动物,有只画眉就叫罗敷,她天天很开心地叫唤呢。
他这么说时嘴角含笑,仿佛很满意这样的生活,我旋即转回身,面向着他指责说:为何你们要把我当作那样的畜牲。
仲卿一愣,僵在原处,说:没有的事。
我掉下泪来,想着兰芝宁愿每天守着一群名叫罗敷的画眉空度时光也不愿来见我一次时就十分伤心,这下轮到仲卿慌了手脚,他失去了风度地东张西望,不知该从何下手安慰我。我气恼地说:没见过女人哭吗?
他就说:从没见兰芝哭过啊。
仲卿当时的模样若在事后想起应该是十分可笑又可叹的,他总是恪守着那样的翩翩举止,谁料一场眼泪就将这些年的儒雅化解一空,我揪过他的长衫用来拭泪,他傻傻地站在那儿,渐渐地伸出手来揽住我的肩,最后我只好索性扑在了他的怀里。
仲卿的怀抱是一个男人的怀抱,深厚宽广得没有界限。
我本以为我能心满意足地靠在那里,我想悄悄地浮起一些像兰芝出阁时那样心满意足笑靥如花的表情,可是有些悲哀还是袭来了,我在他怀里嗅出了兰芝的气味,因为时间的绵长从而经久不散,牢固得就仿佛镶嵌在他的身体之内。
可兰芝,我如何才能忘却有关她的一切呢。
8
日子仍这样相安无事地过下去了,仲卿也没有了消息,兰芝照样写信来说些无谓的话,好像从来没有因此改变什么。就这样,我开始患上了忧郁症,甚至一开窗就见风流泪。我每天都被强大的一种失望以及思念压迫着,但却难以分清这些感觉究竟是为了兰芝还是仲卿。
我在想那天兰芝是否也能从仲卿的身上闻出了我的味道。
我在想那天仲卿怀抱着兰芝的时候是否也能想起我的模样。
这样的矛盾的念头无时无刻不将我的心灵撕成两半,我在阴阴森森的房内绣两只鸳鸯,很多妇人们都说不会绣鸳鸯的女子是不会有幸福的。其实女红比练字背诗更加辛苦,或者天生下来的女人们就要显得任重而道远吧,绣这两只鸟儿的工夫我甚至可以写出十多张纸的字来。
我让鸳在荷叶下戏,我让鸯在岸边徘徊。
它们谁也不理谁。
我得意地笑了,原来一双姻缘只一手就拆得散的。
我悄悄地给仲卿写了封信,约他十五夜晚出来见面。我把地点定在街市上,这样不容易令人生疑。我想私自约男人见面是通常寡妇们才有的行径,而她们多半会把情人安置在小阁楼或没有窗户的柴房里,我需要把自己和寡妇们区分开来,何况我家的柴房钥匙也不在我手上,在母亲手上。
再见仲卿我仍然是很窘迫的表情,好像约人的不是我而是他一般,他却不像上次那样惊慌了。
他来时便问我:有什么重要的事么?
口气生分,其实有着虚伪的做作。我说:为什么我约兰芝出来比约你还难些?
他为难地说:我不知道这些事,她从没有提起过。
我如针刺喉,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又想忧伤,又想哭。我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又问:她还弹琴吗?
弹的。
我想起兰芝的话:长大了如果嫁人,我就写一支曲儿天天弹给我夫君听。
我问仲卿:你常听吗?
听的。
我再问:如果我今日弹琴,你是不是也听?
他深深地看我一眼,说:好的曲子我都乐意听。
我微笑:我没有带琴。
他说:那改日吧。
我追问:改日你还会见我么?
仲卿说:总有时间的。
我觉得这样的答案很含糊不可预计,仍然很执着地说:你家有琴,不如今日到你家去弹。
仲卿也没有再作声,他看着我,我们对峙在灯马从容的街道边,春风乍暖下我们都茫然地不知何从,最后还是由我先开了口,我艰难地说:我与你之间,你如何向兰芝交代。
仲卿伸出手为我将吹乱的发梢掠到耳后去,他说:罗敷,你还是不要太在意罢。
我冷笑着拂开他的手说:在不在意,只是你如今一句话就能了结的吗?
我说:从没有过男人碰我,只有你。
惟一的男人。能伸手为我掠一掠头发,何况更多。我说:我与你之间,是否还有兰芝。
9
我料到兰芝应该来找我的。可她不再像从前那样会在窗下大叫着我的名字,她敲了我家正门,母亲客气地给她开门,两厢寒暄了一把,听得出来彼此都虚情假意皮笑肉不笑。母亲说:兰芝你还是像原来那样漂亮啊。兰芝还是穿得这样随便啊。兰芝你还是不像我家罗敷这么不言不语没有出息。
兰芝就说:那都是婶婶疼兰芝的。
这时我下了楼,兰芝看见我有些激动,她瘦了些,原本浑圆的下巴尖削起来,那样的形状让我觉得生分。我恍恍惚惚地站在她面前,直到她拉起我的手,拍了拍说:失魂了?
她手里的温暖传到我的手心,我握住她陌生的手,可以感觉到皮肤下的骨骼,我说:瘦了许多。
她笑着也不答话,只是看我。我又问:为什么一直不见我?
兰芝继续笑嘻嘻,回答:这段日子过来我终于能知道深闺之中是什么滋味,天天陪着鸟叫,天天想着你,想着外面吵吵闹闹的世界,有时感受多了我就能知道你的心思知道你过去在想些什么。
我的脸立时有些发烫,返身回房,兰芝也跟了进来,一边仍在说着:可我再见到你的时候,我又发觉还是不明白你的心的。
我忧郁地说:你怎么会懂,你永远也不会懂的。
兰芝说:那么你告诉我吧。
我尖声地说:这不公平,虽然你不懂我,可是我却了解你,你一举一动我都能明白它的含义,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你为什么不愿看我。
我说:我以为仲卿会比我更喜欢你,可是他连我都抗拒不了,没有人能比得上我的。
兰芝说:罗敷,仲卿本就不是你想要的男人,你会找到该属于你的男人的。
我黯然地说:我曾经也这样以为过。可仲卿就是属于你的那一个了吗?
只有在我心中兰芝却总是惟一一个,我愿意为她而伤心的人。但兰芝说:无论如何,我离开你们俩个,我想还是自己的生活比较好过一些,不痛苦不烦恼。
我大惊,才知道原来她竟然想连仲卿都放弃,我说:我与你这十多年了。
说到这便心一酸,忧伤地说:怎么能说离开就离开得了的。
她说:尘埃十日,只一阵秋风便散了。
世间的人莫不如此。仲卿是,我是,她亦是。
只是我没有想到兰芝的这番话就是与我的诀别。我以为她很坚强,有次仲卿对我说:兰芝才是真正最脆弱的人。
而兰芝回去以后甚至连责怪仲卿的意思都没有,也没有把我与她见面的事告诉他。只有脆弱的人才逃避吧。她甚至连一点预兆都没有,对仲卿亦如是。果真是生命如丝,一缕缕都教人放心不下。
我冷笑着看仲卿说:我与你之间一定是会有兰芝的,因为我们心中都有她。
我望着仲卿眼中那一抹的空旷悲哀,可我望不见他的心里。
我想我们之间,谁也无法望见彼此的心中。
因为世间的隔阂,实在太不可预测;而这世间的心灵,实在太难以分辨。
一如那莲池,那秋风,那满目花月情事,都乍起乍落。都不知到终途向何处作一声叹息。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贲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虎耳草之恋
作者/榛生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2年12期
如果你是一株虎耳草,我不愿意做你的花朵,我愿意我是你的触须伸到地面后长出的另一株,这样我就可以与你站在一样的高度,一起生长。
7月的时候,在一家大型书店的门口,陶果果正和300人挤在一起。如果这时有人拿了摄像机朝着陶果果的脸部拍摄一些特写镜头的话,你一定会微笑了,你会看到这位本来塌鼻子的女孩竟然被挤出一只猪一样向上拱起的鼻子。“我是第一个来的!”在书店的门即将打开的时候,这头小猪挥舞着手中的书,发出刺耳的叫喊。可是,没有人向她看过来,因为她实在太矮小了,在众人的拥挤之下,她几乎要变成一个泡沫。
这儿即将举行当红女作家签名售书仪式。陶果果激动得都快哭了。
哗啦啦,大门终于开了,这时,我们的陶果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个剑步就冲到了最前沿,可惜的是,这个敏捷的动作没有给她带来理论上的成功,做到一半的时候,她脚底一滑,就摔倒了。
人们像迁徙的斑马一样从她身边跑过,陶果果趴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这次,终于有一个穿黄衣服的男子看到了她,并把她拉了起来:“你摔得不重吧?”
陶果果有点头晕,但她还是看清了那时大家都已经排好了队,她成了最后一名。“我是第一个来的!”这样喊时,大家都回头看着她,如果那时有人拿了摄像机拍摄一些特写镜头的话,你会看到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女的双膝青紫,男的张口结舌,并且他的手正死死地拉住她的胳膊。
二
陶果果去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因为没有办公室的钥匙而被锁在了门外。这时,做卫生的大妈经过她的身边,陶果果连忙拉住人家就搭讪——这里有必要交代一下,陶果果从幼儿园开始,到大学毕业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老师对她有过良好的印象,此人一直被认为是“纪律最差的女生”,这一点在她的毕业推荐表上都有记载,只不过因为她的特长就是会讲话,所以面试的时候她把这些缺点都改编为:热情、积极、反应快、人际关系好等等优良品质。
大妈人很和蔼,搭讪就搭讪呗,也就没太在乎这个丫头耽误她的工作。于是在早上的短短三分钟时间里,陶果果给她讲了一个笑话:
“有一个神经病院住着很多神经病,一天,院长为了看一下患者们恢复的情况,想了一个办法。他在墙上画了一个门,然后对这些患者说:你们都过来,今天,你们谁把这个门打开就可以回家了。
“患者们一听便一拥而上,把那画的门围了个水泄不通,院长觉得很失望。
“这时他发现有一个患者还坐在原来的位置没动,正在那儿冷笑呢,于是院长上前问到:你为什么不去开门?
“那个患者看了看院长,勾勾手指让院长把耳朵贴过来,然后偷偷地说:我这有钥匙!”
大妈听得哈哈大笑,陶果果也笑得前仰后合,这时有人从楼梯里走出来了,走到陶果果跟前他说:“你在这儿傻笑什么呢?”
陶果果笑得正起劲儿,她用手比划了一下,对面的人就明白了她的意思,连忙说:“你没有钥匙是吧?我这儿有钥匙啊!”
陶果果这次是彻底笑昏了,走进办公室的时候她的笑声还在一路泼洒,“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身边的那个人终于被她笑毛了。
她使劲儿刹住了笑,仰起头忽然发现对方的人好面熟,只是那时他正板着一张臭脸,所以她没敢马上说出他们在哪儿见过。
“我叫顾明聪。”他伸出了手,陶果果也伸出了手,他们紧紧一握,这时她立刻确认了他们见过这个事实,他的手,和别人的手不一样,他的手,有很大很大的力量。
三
一个星期以后,陶果果和大家都混熟了,可是她和玻璃门后面的那位经理却怎么也没熟起来。不过她注意过顾明聪的办公桌,因为陶果果的位置就在玻璃门前面。
她看到那张办公桌上堆了很多的资料和书,那些书里,就有一本是陶果果最喜欢的当红女作家的,“他有没有搞到作家的签名呢?”她常常有这样的疑惑,她今年已经二十二岁,可是因为从小就追星,也从来没有觉得这种获取明星签名并以此为乐的行为很幼稚。
一起出去唱K歌的时候,陶果果故意坐在经理的旁边,“嗯……嗯……嗯。”会讲话的她忽然结巴了。“你怎么了?”顾明聪看了看他,接过了话筒,五音不全地唱起来:“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等到他唱完了,陶果果也几乎失去了勇气,不知怎么,他的眼睛在今晚看起来是棕红色的,像一种变了质的火焰。她不敢与他对视,因为那双眼睛实在是太灼热了。
等到这次办公室集体活动宣告结束的时候,陶果果决定老老实实回家睡觉。“我送你。”身后走来了顾明聪。那时秋天快要到来,夜晚的风里有一种剔透的凉,陶果果打了一个哆嗦。
坐上车以后,她忽然觉得不怎么冷了,她忽然就有了勇气,“你那天在书店,买了书?”
“是啊。”他坦然地回答道。
“那你得到作家的签名了吗?”她满含希望地问道。
“那种幼稚的事情,呵呵。”他只是一个劲地笑。
那一刻陶果果显然是气极败坏了。“那天在书店你为什么死死拉着我不放,不然我会是第一个得到签名的人!你,你应该向我承认错误!”
对方没做声,只是加大了油门,陶果果因为惯性猛仰了一下脖子,她恼怒地看着顾明聪。
对方却不动声色,开着车同时还打开收音机,收听起深夜的谈心节目来。
“停车,我要下去!”陶果果啪地关掉了收音机。
车停了,然后女孩被丢出了车外,车又开走了。
陶果果向住所走去,她知道她得罪了她的顶头上司,可是她并不觉得她有什么不对。
四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陶果果就接到客户投诉,经销商把盗版的软件装进了人家新买的电脑里,以至于电脑感染了上千各个蠕虫病毒。
陶果果答应亲自上门给人家重装系统,坐了一个小时的巴士,到了客户家的时候,却发现启动盘没有带,打个电话回公司,那边没人接听,陶果果知道,但凡这种情况,一定是其余的同事都被外派了。她取消了打回去的电话却按错了键,胡乱地,一个手机被拨通了。
“我的启动盘没有带……用户很急用的。”陶果果决定将计就计,“你能不能把盘子帮我拿过来,真的很急用啊。”
“自己回来取。”那边冷冰冰地丢下这句话。
没办法,她只好先告辞,然后下了楼,可是就在外面,一辆车停在那里,车上的人按了声喇叭,一张软盘扔给了她。“你以后不要丢三落四的,当心我炒了你!”顾明聪很快开车走了。
陶果果忽然觉得心间一阵触动,像花草拂过裙摆,又像石头掠过水面,她觉得他一定是在感激他了。
五
公司决定进行一次徒步旅游,地点选在了湖南西部。陶果果对这次旅游非常重视,早在两个星期以前,就买好了登山用的鞋子、帽子、还有新的口红,隐形眼镜药水,另外就是很多很多的食品。她购买这些旅游物资是以天为单位向上增长的,所以,等到真正出发的时候,他们的队伍看上去是这样:一群旅游者和一个搬家的女孩子。
到了地点,车停好,开始徒步行走,走着走着,迎面出现一条小溪,陶果果嗷的一声就跳进水里撒起欢来,结果她被自己弄得浑身湿透还吞了两口水。
“这水是甜的!是甜的!”她又发出刺耳的叫喊,然后把整个脑袋都浸到水里,去喝那小溪里的水。
她实在是一个很可爱的小东西。
等到玩累了,天色也转暗了,大家回到露营的地方马上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陶果果忽然觉得很不舒服,她的右耳朵里火热火热地疼,而且觉得快听不到声音了。她吃了一些药,到了中午也没有见效,她不得不强迫每一个同伴大声跟她说一句话,来证明自己的听力是否受到了影响。
轮到她让顾明聪说时,他没有说什么,只是蹲到地上抓起了一片草,这些草很漂亮,叶子圆圆的,上面长着茸茸白毛,还有一根一根细小的触须。
顾明聪把这些草装到塑料口袋里,然后用光滑的石头磨碎了。“坐下。”他命令陶果果坐在地上,并且把右耳朵冲上,要一动不动。于是陶果果就听话地张着她的耳朵。
一滴,两滴。清凉的液体滴进了耳朵里。“这是虎耳草,它的汁液可以治中耳炎——哎你不要动好不好。”他扶正了她的脑袋。
“你可以采一棵带回去,它的触须触到地面就会长出新的植株,虎耳草的花很漂亮,是粉红色的。”
六
等到从湖南回来的时候,陶果果拍下的照片都有一只绿色的耳朵——一连5天都滴着虎耳草的汁液,顾医生又特别地粗心大意,所以总有一些被弄到了耳朵边上,“不许擦掉,这会减轻药力的。”顾医生很有权威地指导道。
不过,耳朵倒真是好了,而且听力似乎比以前还有了提高。比如,有人那么轻那么轻地从她身边走过,然后俯下身问她“晚上有空吗”的时候,她竟然都能惊讶地转过身了。
晚上,顾明聪约陶果果去吃冰淇淋。面对着最喜欢吃的冰淇淋,陶果果却食不下咽了。“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这话问得陶果果傻了眼。“很好。”她飞快地回答。
“那让我做你的男朋友行吗?”
“不行。”
“陶果果我是真的喜欢你的。”
“说过了不行。”
“为什么?”
因为,因为,她也说不上来,不过她知道,对面这个人是一个很好的人,自己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喜欢他,可是,她可以这么快就接受他吗?只是因为一株虎耳草?或者,只是因为一只耳朵?
七
冬天来的时候,陶果果长胖了一些,却没有变得再高一些。那个时候她忽然发现如果再继续胖下去的话,她很有可能变成一只麦兜,所以她打算节食。
节食的计划进行了一个星期,她饿得头昏眼花,就在这可怜兮兮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惊爆消息:今晚,顾明聪将要去相亲。
中午陶果果去外面的小餐馆吃饭遇见了顾明聪。她很想平静地从他身边走过,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坐到别的餐桌上,然后吃一些有营养但是不会发胖的蔬菜。可是,她的脚步却怎么也不听使唤,径直把她带到了顾明聪的桌对面,表情还很激愤地看着他。
“菜单,菜单!”她喊道。
菜单上来了,她点了很多,等到菜堆在她和顾明聪之间时,她却说道:“这些是谁的菜,为什么堆在我这里?”
“小姐,这是你点的菜啊。”顾明聪看着她,冷哼了一声。
“不,这不是我点的,我才没有这样做呢,都是你,你这个臭男人,你这个贪得无厌的人,你这个急功近利的人,你追一个女孩子就不会有超过三天的耐心吗?啊!”
然后她大口地、狠狠地咬在一只鸡腿上。
吃过饭陶果果郁闷地坐回办公室,而玻璃门后面的那个人,正一丝不苟地坐在电脑前做他的文件。
这个时候她才发现,那其实是一个很英俊的男人,阳光照着他的侧面,把他的头发都照成金黄色,一根一根的。她有些心不在焉,就数他的头发,一根一根慢慢地数,每数到一百根她就想做个记号。
八
很快就到了下班时间,陶果果一步一步走下台阶,做卫生的大妈过来和她说话她都没有听到,她低着头,向楼下走,她走得很慢,她心里很乱。
可是,当她走到办公楼的外面,她忽然觉得非常地激动了,一辆车正泊在那里!而且车上的人将一本书丢给她,“你不要没精打采的,当心我炒了你!”
陶果果翻开了那本书,作家的签名赫然在上。她几乎激动得快哭了。“我就知道你有这个签名嘛,我就知道!”
她忽然又安静了,因为她发现那个人正在看着她。她像被磁铁吸住的小铁片儿,主动走到了他的身边,小声说:“你不要去相亲好不好?”
“呵,这你也管得着?”
“我管得着,我管得着,因为我喜欢你,而且你也喜欢我!”
“那我要你做我女朋友你不又愿意?”
“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知道你对我太好了,所以我害怕你以后对我不好,因为我害怕你以后对我不好,所以你就不对我好了……”
“我没有对你不好,我一直喜欢你,从书店里认识你就喜欢了。”
他紧紧地拥抱她了,如果那时有人拿了摄像机拍摄一些特写镜头的话,你会看到女孩子的耳朵被挤得向着倒着,就像一只小小的老虎。
“可是你为什么要拒绝我呢?”
“我只是喜欢,平等的爱情,我不想因为感激才喜欢你,我也不想因为你是我的上司才喜欢你,如果你是一株虎耳草,我不愿意做你的花朵,我愿意我是你的触须伸到地面后长出的另一株,这样我就可以与你站在一样的高度,一起生长。”
花与蝶的关系是相悦,木和水的关系是互需,只有一颗虎耳草才能感受另一颗虎耳草的体验,感受阳光、春雨、微风的给予。只有平等的爱,才可以长久,才可以永远。
“你还去相亲吗?我的老虎耳草。”陶果果问顾明聪。
“我这不已经在相亲了吗?我的小虎耳草。”顾明聪对陶果果说。
两个人的圣经
作者/更无花 文章来源:摘自《南风》2005年12期
每一个女人都像羽毛,她们纷纷扬扬,她们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她们需要飞翔,所以她们需要被人忘记。
20 岁的小烈靠在倾斜的石质扶手上问我道: Eva ,为什么始终都听王菲?
我侧过身去摸摸这个孩子长长短短的黑头发,对着他那双被头发遮住的眼睛微笑。我说:因为她的声音伤痕累累,像极了我曾经的感情生活。
小烈便不说话了,视线转而抛向远处潮湿如刚泼过墨的大山。有几个穿着长裙的姑娘叮叮当当地走过,她们看着小烈和我,然后咬咬嘴唇,抿笑着走开。
初春的阳光轻轻地打在小烈脸上,我突然觉察到某个足有亿万年久远的传说正在上演。
傻孩子小烈啊。
我 22 岁时从北方某大学毕业,到云南一家旅游社当导游。距 2004 年 3 月 13 日,已是整整一年。目的是生存,而理想是更好的生存。白天忙碌,夜晚打扫。不太喜欢这种平静单调的生活,因为不常有涟漪的水面意味着即将死亡。
住的是曾经只在电视上见过的吊脚楼,觉得些些冒险,却还是不愿搬出来。我在用竹子扎勒成的墙上钉上了自己的所有照片。那些微笑的安静的猖狂的悲伤的面孔,是我的成长历程。附近的孩子经常跑来叫我阿姨,他们用透明蓝色的眼睛望着我,问你的妈妈在哪呢,然后一起躺在我的宽宽大大的床上闭着眼睛听陌生的王菲的歌声。他们晃着双脚,嘴唇偶尔翕张,认真聆听那些错乱的调子里有没有他们的纯真年代。
我每天把不同的人领到相同的地方,用相同的语气给他们讲解相同的所谓的古迹。很多时候不忘抬头望天,努力搜寻鸟的痕迹。然后面无表情地告诉那些尾随我从这里到那里的游客,那是我心爱的候鸟们。一直都这么倔强着,欲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身边的每个人,好让他们在日后看见天上飞翔的候鸟时,或在听见候鸟欢欣的翅膀拍打声时,能记起一个始终穿黑衣黑裤的女子。
小烈是社长的孩子,正在离家不远的大学里迫不及待地度过大三。这个坚韧无畏的孩子有一双黑亮沉静的眸子,小麦色的皮肤,凌乱的头发垂落在瘦削的脸上。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 Eva ,他们都说我的样子像个鬼。他的声音像极了夏天尽头盛在游泳池里的水。忧郁的蓝色。
我没有承认或否认他所说的 “ 鬼 ” ,而是用不解的眼神问他:为什么叫我 Eva ?
他似乎想都没想就告诉我说:因为简单的字母,因为你的美丽,因为我愿意。
傻孩子小烈。我笑着叫他,然后把他带进我的屋子。
他先是扫视一周,再微皱眉头对我说: Eva ,你应该在这空间里增添一些活的生命,那样就会更快乐。
比如什么。
比如热带鱼比如马蹄莲比如狼狗。小烈抓起屋子中央的木椅,顺着墙根搁下。他坐下去,盯着那些印着些许斑驳的照片,沉默不语。直到离开。
那个周末,我去集市买了三条热带鱼和一盆马蹄莲。
小烈指点江山:还缺条狼狗。
我就告诉他:一个女人加一条狗就可以组成一个家庭,可我还没有生活在家庭里的欲望。
小烈呵呵地笑,流动的笑声跟王菲的歌声混杂在一起,让我恍如隔世,却又在瞬间醒悟过来,一眼就看见了面前的男孩子正眯着眼睛迎接从窗口射进来的阳光。 2004 年 5 月的阳光,似乎因小烈的参演而愈加美好。
小烈经常会在周五的下午回家。待到周日夜里,再由社长亲自开车送到学校。
我问他:这样累不累。
他懒洋洋地靠在我那面花花绿绿的墙上,说:我乐此不疲乐不思蜀乐而忘返。
我笑了起来:好倔强的孩子,有原因么。
他平淡却又急促不安的声音蔓延于玩世不恭的眼神之后。他反问我:你觉得我需要英雄需要指挥吗?小烈的声音充满坚忍。
然后,我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就是 80 年代孩子的思想,没有咆哮没有愤怒,只有义愤填膺的信念。
小烈说: Eva ,挑个时间,我带你去学校看看。
我问他:你要带我去看那些白发先生和漂亮女生吗?
小烈在呵呵地笑了之后回答我说:不。我只想要你知道我是多么地厌恶那里,下个夏季时的离开会使我欢欣鼓舞。
我说:小烈,你有些任性。
可是, Eva ,你的任性甚为严重,你从来都不穿裙子。
那只是个爱好,或者说习惯。
你可以习惯,但不可以爱好。
我只是有些孤单,孤单与生俱来。而裙子代表累赘,我厌恶被累赘罩上的孤单。
学校里穿裙子的姑娘大都有着一张明媚的脸,所以,那种被你认为是累赘的东西却给了她们慰藉。
哦。小烈,你的脸色苍白。
所以他们说我像只鬼。
我笑了起来,找个角落坐下。萦绕于脑际的王菲还在唱,让丛林中一个灯笼独自为黑夜闪烁,让腐朽的感情绚烂得化作飞舞的魂魄。
第二个周五,小烈回家。周日下午,我跟着他到了那座其实很美丽的学校。
有几个美丽姑娘刚要走出校门,却又跑过来招呼着小烈。眸子里闪着欣赏或者说是带着暧昧的渴望。
我站在小烈身后,观看他的不冷不热,观看姑娘们的失望和无奈,直到我在恍惚之间被小烈搂上前去,听到他说:这是 Eva 。然后,搂着我的肩转身离开,冷漠地,决绝般地。
我说:小烈,你让她们伤心了。
她们的每天都很快乐,有阳光有裙子有情书还有不同包装的德芙。
可她们看起来,只想得到你的德芙,哪怕已经过期。
Eva ,那你告诉我,我应该挑选她们之中的谁?!小烈突然声色俱厉。
小烈,你应该学会疼爱人。
可我早已知道如何去爱一个人。
可疼爱不等于爱。说完后,我就指着不远处那高高的塑像。我说:小烈,你看,那里有一张多么坚硬的脸。
他不说话。
我说:小烈,不要认为不任性就不快乐。
他不说话。
我说:小烈,我失望于你的沉默。
他不说话。
我立即转身,想要离开这个任性成性的孩子,却深刻地感觉到手心里小烈的温度。一低头,看见阳光下的两个影子彼此重叠。
有一个美丽女子,从不穿长长的花裙子。她的牛仔裤黑色指甲油和泛黄的头发说明着一种神秘幽深的过往。她说她的孤单与生俱来,所以我始终不觉得她是个被人疼爱的人。她坚持让我叫她姐,可我拒绝,因为那个称谓代表着感情生活中一堵厚重的墙。然后,小烈抽抽鼻子,哽咽的声音。他说: Eva ,我只喜欢这么叫你。
我在呆滞片刻之后,以一种无比灿烂的笑回应这个孩子。我说:傻孩子,你的大学真美,我该回去了。
然后,故作镇定地迈出了校门。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周末去一些陌生的地方,目的是不再和那个傻孩子遇到。好孩子是应该有书念的,还应该有糖吃,所以我不能成为他成长中的羁绊,更应促使他走在忠实于年龄的感情范围内。
可是,小烈开始从不远的大学寄来信和包裹。
他说: Eva ,王菲唱得我心疼痛,她是个能 为所爱之人俯下身去,卑微而热烈 的女人。
他说; Eva ,每月的最后一天,我都会坐在地板上,把她们写来的情书整齐地扔掉。我不骄傲于自己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而是自卑于你对我的冷漠。
他说: Eva ,寄去的裙子是在 Levi's 里看到的,暗色花边应该为你喜爱,因为你从未更改过你的黑衣黑裤。
他说: Eva ,我突然预感到你即将离开云南了,对吗?
读完他的这封信时,我已经是拖着箱子站在吊脚楼下。箱子里有我的日记,照片,仔裤。热带鱼和马蹄莲留给了同事。
回家后,母亲忙碌地为我换床单买新拖鞋熬蘑菇肉片汤,在超市买一箱一箱的雪碧。她的笑容像三九天里的暖阳,她说:小简,你再长胖一些就好了。
小烈的信也就那么中断了。我庆幸于这种中断,因为那代表着他的转身和不再眷恋。
雷雨夜里,我把王菲的《两个人的圣经》翻来覆去地听。坐在午后能看见有灰尘飞舞的屋子里,突然很想念小烈。那个傻孩子。他只知道我喜欢穿黑衣仔裤,只知道我的屋子里始终弥漫着一股烟草味道,只知道我是个出生于南方的 23 岁女子。却不了解我有过的感情生活,不了解我是个离开了烟草离开了安定离开了王菲就不能活的女子,不了解在 23 年的成长中发生过哪些暴虐如钢铁的事。
夏天在我的印象里从来都很长,特别是回到温热的家乡之后,可以从阳春四月末一直持续到萧瑟的十月。虽然这期间我仍然坚持穿黑色长裤。这使人想起黑咖啡的颜色,苦,却又无比振奋。
休憩了整整一个月后,我决定找工作。家乡小城一点也不繁华,却锦绣似画。正因如此,旅游业悄然兴旺起来。而我,也因大学时的几个红皮证书而在当地最大的旅行社里找到了工作。
还是导游,却比身处云南自在。毕竟,这是家。
没有更改的是,我每天的工作还是把不同的人领到相同的地方,用相同的语气给他们讲解相同的所谓的古迹。很多时候不忘抬头望天,努力搜寻鸟的痕迹。然后面无表情地告诉那些尾随我从这里到那里的游客,那是我心爱的候鸟们。
终于有一天,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否定了我。他说:候鸟只在临近冬天时出现,你犯错误了,知道吗?
我的拘谨定格于他冷峻的脸上。我厌恶极他了。在那一刻,我想念我曾经的吊脚楼,想念曾经的无人反驳,想念傻孩子小烈嚣张的言语。
然后,我默然地带着他们一群人前行,很多时候不忘抬头望天,在心里告诉自己那是我心爱的候鸟。偶尔回头看看那个戴墨镜的男人,却始终看不到他的目光。
那夜,我拖着一副无比疲惫的身体,还有被陌生人用言语戳穿的心,回家。母亲在擦地板。灯好刺眼,可我已经因她那渐老的脸而心觉恍惚。
我本不是时时处处都以感性办事的女子,而对于候鸟的宣扬只因儿时的童话。父亲在他的小公主每夜睡前而讲的童话。当他在我中学时带着另一个女人远走高飞时,我对“父亲”这一称谓的概念也永生停留在了童话书中的候鸟上。
我的感性与无知终于在一夜间爆发。
第二天,早早地去了旅行社,一眼便见那戴墨镜的男人走出电梯。昨日的尴尬使我对他倍加不满,于是停下脚步,狠狠地盯着他。直到他走过我身边又折回来,直到他取下墨镜叫我的名字。
他说:温简,今天你有黑眼圈。
虽然他揭穿了事实,可我怎能与曾在众人前给过我不堪的男人对话?所以,我冷漠地抬着我向来高傲的头颅迈进休息室。自始至终都不乏暗战。
在门被轰然关上的一刹那,我禁不住笑了起来。对着镜子做鬼脸,心想,看我今天怎么收拾你。
去的是城中最僻静的寺庙。一路上,我都未理会他,未回答他所提出的疑问,甚至对之甩出一堆白眼。我因这复仇而沾沾自喜。
临到休息时,我出了寺庙,在树荫下席地而坐,闭目养神。可是,他的声音响彻耳际。他说:有没有听说过,爱情是能使人永远鲜活的东西。
我在被惊吓之后侧头瞪他,再一字一句地告诉他:我已不再稀罕那种虚幻的东西。
可我想给你,那样你就可以在年老之时也迎不到皱纹的光顾。
这一轮换来了我的鄙夷。我说:你一直都这么向所有女人推销自己吗?
不,我是个很吝啬的人。
可你让我觉得了不安全。
请相信我是上天派来的好人。
此时,一个一手拉着孩子一手拎着包的女人出了寺庙。她在我们身旁停下来,打了招呼。再伸手去掏包里的纸巾,同时对那个咬着蛋糕的孩子说:当心点,别弄脏衣服了。
我和他就这么看着那个化着极浓的妆的女人拉着他的孩子走向另一处树荫。然后我回过头去重新盯着他。
他说:你可以不像她那么精心地掩饰自己的年龄,如果你接受我的爱情的话。
我反问他:你难道没有看见我的素面吗?
我更看见了你脸上的皮屑,那是没有爱情而枯萎的结果。
你太油嘴滑舌。
只因对象有别,这一见钟情使我丧失正常的交流状态。
我就呵呵地笑,然后转换了话题:你抽什么烟?
万宝路,你知道那是男人的烟。
是吗?可我连续五年都以之为伴。
这算是默契吗?我指的是如果这是默契,你会答应让我爱你吗?
呵,我终于不甘寂寞。
这就是我们的第一次谈话。从此,我们恋爱。因为我终于不甘寂寞。
他叫沈迟,在北方拥有被万人仰视的事业和地位。此时正是销售淡季,于是来了这个在地图上无迹可寻的小城。
我问:你是怎么找到它的?
他笑得神秘,仿若一位寻宝者,却始终未告诉我答案。而是问我:小简,你有想过未来吗?我指的不是很多年后的景象,而是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我回答他:未来是个很容易让我迷茫躁动的东西,所以我不去计划它。
那你计划过明天吗?
是的。明天我要把头发扎起来,让太阳晒晒苍白的脸。呵呵。
沈迟端起桌上的玻璃杯,手指干净修长地落在杯子的弧度上。他不紧不慢地喝完了剩下的凉白开。他说:小简,你让我迷茫。
我继续呵呵地笑,起身亲吻他的脸颊。
那是 2004 年隆夏,南方的气候炎热躁动,空气里满是尘埃的飞舞。我和我的 28 岁北方男人在一起。我把他当作我的梦想,我想我一定要实现他。
半月后,沈迟站在回北方的机场里拥抱我。他拖着笨重的箱子,箱子里装着我送他的 CD 。王菲的《寓言》。寓言意即缥缈的情话。我笑着告诉他,这名字是对你的鲜明写照。
他离开之后,我照样吃饭睡觉上班听谜一般的王菲唱歌。只是心里突然就空了下来,思念总是飞得高远。
笑着给母亲讲这一段恋情,然后万分果敢地问:我和他结婚,好么?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我的因为思念而逐渐疲惫的心开始在每个瞬间都驱使着我去到沈迟身边。
当我站在陌生的北方街头拨通他的电话时,有一个穿着黑 T 恤的孩子从我身边走过。他的侧脸使我顿时想起了小烈。傻孩子小烈。
可是,沈迟的声音正从电话那头传来,他的惊异使我停止去回忆小烈的轮廓,而是笑着告诉他:我是在 10 秒钟内决定来见你的。
所以你什么也没带给我,只有你。
沈迟住在 12 楼,房号是 1203 。
第二天清晨,我一睁眼便见沈迟合衣躺在地板上。他还未从梦中醒来。
我穿好衣服,走过去,蹲下,凝视着那一张柔和的面孔。我再次告诉自己,这是我的梦想,我一定要实现他。
他突然睁开眼,仿若早已预谋。再用有着浅浅胡渣的下巴触及我的脸,在我一阵欢笑之后对我说:小简,你可知我有多爱你。
而我,一脸平静。我看到候鸟盘旋着从窗外飞过,留下一连串的凄烈。 候鸟使我的体内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欲望。自那以后,每当我看见或者梦见候鸟在头顶盘旋时,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进入体内,那可能是候鸟的翅膀欢欣的拍打声,使我的体内充满热爱。
我说:当我还在云南时,每一年,海鸥都从遥远的西伯利亚飞来过冬。可我从来没把它们当作侯鸟。总觉得,这里也是它们的家。可侯鸟始终是侯鸟,是终究要走的。
我说:候鸟是终究要走的。然后,点燃一支万宝路。
可他说,我不会放你走的。在我否定你所说的候鸟时,你就应该知道。然后,侧身,把头放在我蜷缩的腿上。
他的这个姿势使我想起了很多时候他都会在我的耳边喃喃地说,小简,你睡觉的姿势太疲倦了,你应该轻松起来。喏,翻过身来。
可我始终没有告诉他,我睡觉的姿势从一出生就那样小心翼翼。
人类睡觉的床就是一块石板,可以分裂人的灵魂的石板。人只有忘记时间概念时才能睡好觉。有时候,我习惯抓住床上的任何一件东西入睡,枕头,被角,衣襟。沈迟在身边时,我就抓住他的手掌。
午后,沈迟躺在床上为我朗诵顾城的诗。我喜欢这一刻淡淡的气氛,就像喜欢候鸟的飞翔和叫声一样,使我感到安宁和健康。
突然,他走过来问我:小简,你为什么不穿裙子?
我就那么突兀地想起了远方的小烈。傻孩子小烈。叫我 Eva 的小烈。他说 Eva 你从来都不穿裙子。可当我转过头去,一眼便看见沈迟那张沉稳不躁的脸,而不是像个鬼一样的小烈的玩世不恭。
于是,我告诉他:裙子代表累赘,我厌恶被累赘罩上的孤单。
他说:可你的思想已经那么累赘了。
我弹掉快要跌落的烟灰,侧头质问沈迟:你这是在激将我吗?
他摇头,目光投向窗外的大海,绿幽幽的海,让我想起了邪恶的猫的眼球。
他伸出手臂搂着我,嘴唇在我的脖颈游离。游离。
我大叫:沈迟,你弄疼我了!
他却愈来愈厉害地吻我,其间我又听见了候鸟凄厉的叫声,它们在 1203 的屋顶盘旋不定,好象沈迟的嘴唇,那么激烈。他说:小妖精,你的皮肤干燥,吹三个月的海风就会裂开。
我侧目,眼里满是责怪:可你说过会让它鲜活快乐起来的。
是的,现在只是个开端。沈迟郁郁地盯着我的眼。他说:你有着和她们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方式,包括习惯。知道吗?
我默然。我的确和她们不一样。我的每段爱情都终结于我的暴戾。然后,我重重地打了一个寒战。后来,我把这归结于预感。
在北方的一个月里,我完全不似刚开始时的那么温顺,烟亦抽得更频繁。我习惯于对沈迟沉默。那个让我在之前信誓旦旦的男人终于被我一如既往地伤害了。
我惟有苦笑。无能为力之后就只有妥协和逃离两条路可走了。
八月的最后一夜,我们第一次做爱。他紧紧地抱着我赤裸的身体,他在我耳边喃喃。他说:小简,我终于无法忍受。
然后,我离开了沈迟的城市,离开了我的梦想。在飞机上,我终于为了一行铅字而流下泪来。那一句话是这样写的——每一个女人都像羽毛,她们纷纷扬扬,她们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她们需要飞翔,所以她们需要被人忘记。
我想,既然这一段晦涩切短暂的爱情是因我而终,就不应该再给自己希望。希望往往会带来更进一步的绝望。
绝望使人死不瞑目,绝望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在灯光里,我坐着,流泪。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无缘由的抓狂与沉默是我每段爱情的杀机。
然后,我中断了我的日记。
也许有些事情是注定要被遗忘的,所以我选择趁早丢弃它们。但是我无法趁早丢弃我的沈迟。我发现我根本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并无表面那般强韧。但是我不在乎,当我明白我们注定分离的时候。
躺在床上疯狂地抽万宝路。听一段在时光中穿梭含糊不清的音乐。一个女人在呓语。鼻尖一阵酸楚。潮湿的眼睛有大滴大滴的透明的液体闪动在这午后的烈阳中。努力睁大眼睛不让它们溢出。因为知道会一塌糊涂。突然就不想说话。只是睁大眼睛安静地凝视周围的一切。窗外鸣蝉肆惮。却再也听不到候鸟翅膀的欢欣拍打声。
这个夏天对我来讲,开始在六月,结束在九月。我用一个月的时间去消灭傻孩子小烈带来的幻觉。用一个月的时间去发现。用半个月的时间去挥霍。然后用半个月的时间去打碎。用一个月的时间去愈合。希望铭记但不要疼痛。
没想到岁月竟是一种走得那么快的东西,快得让我有些发慌。我忽然发觉这是一朵荼靡从开放到衰败的过程。也许我已经开始老去。
母亲带我去戏院,我挽着母亲的胳膊坐在她身边。有那么一刻,我深深地迷失在那些浓烈欲滴的色彩里。我想爱情究竟应该怎么定义呢?幸福抑或伤害?我是个想紧紧抓住爱情并且一辈子都不放手的人,可每一次,它破碎的缘由都同出一辙,都因我的暴戾与任性。如此深刻的决绝。
在那一刻,我轻轻地流下泪来。
可当那个傻孩子站在十一月的薄雾里叫我 “Eva” 时,我看见他的头发仍旧长长短短地垂落在瘦削的脸上。仍旧穿着那双红色的 NB 球鞋,牛仔裤已经被磨出了一个洞。
我走过去轻轻地拍拍他的头说:小烈,你不冷吗?
他就展现出一如既往的微笑,指着我的裙子道: Eva ,你不冷吗?
我对着小烈顽皮的脸呵呵地笑了起来。我说:我很快乐,正如你所言。我叹道:傻孩子小烈啊。
在以后的三天里,小烈抽完了我仅有的 5 包万宝路,把我的每双平底鞋都擦得透亮。三天后,小烈终于告诉我说: Eva ,从今天开始,我就要在你的城市里谋生了。
我诧异,转而平静。我说:小烈,你是你的人生的主宰者,每件事情必须深思熟虑。
他走过去,在我的黑色沙发里躺下,仰起头,闭着眼睛,头发晃到耳边。他说:我明白,在你离开云南之后,在我终于念完大三之后,我与父亲抗争了一个月,离开大学,仅为能到你的城市里来。
当每个字从他嘴里一一蹦出来时,我简直是发疯似地盯着那一双眼。我说:小烈,你的任性有增无减。
他却不予理会,一本正经地说: Eva ,从今天开始,你不能再逃离我对你的爱了。
我说:乖孩子,快吃饭吧。
他站起身来,如一尊百折不挠的雕像: Eva ,你应该让我爱你。
呵呵。我神经质地笑起来,然后走过去轻轻地拥抱他。我说:傻孩子小烈啊,你知道么,我刚刚结束一段恋情。它已经使我完全丧失恋爱的力量了。而且,我再也没有勇气。
Eva ,只因他们都不了解你。
就在我抬眼的那一刹那,看见了小烈那双带着些许阴郁的眼睛,幽深的瞳孔携带着不符合年龄与成长的故事。我问他:那你了解我么?
我了解你的很多。了解你没有王菲的声音就彻夜难眠,了解你为何嗜好黑色,了解你为何抽万宝路而不抽茶花摩尔 520 。因此,你应该让我爱你。
于是,在 24 岁的冬天里,我开始买很多颜色鲜艳的衣服来穿,逐渐忘却了黑夜的模样,并告诫自己一定要收敛所有的暴虐。因为我快乐地跟着 21 岁的傻孩子小烈恋爱,如一只从大睡中醒来的松鼠,朝气蓬勃。
蓝色水晶莲
作者/雪小禅 文章来源:摘自《南风》2005年12期
事隔多年,我对自己那一缕浓墨重彩的痴狂仍然心存感动。
当你少年时,你爱上的那个人,会是你一生的痛和痴,他会变成心头的朱砂痣,会成为你烙在记忆里的一朵枯萎的花,虽然枯了,依然灼灼夺目。
甚至,在多年之后我搬家,偶然收拾出那张他当年寄给我的照片,我会突然泪流满面:他在棉质衬衣里高高瘦瘦的飘摇,他的眼睛依旧那样忧郁、清澈,让人难以忘怀,注定,这几分绵里藏针一样的疼痛会让我终生怀念。
我曾这样疯狂地喜欢过他。
沈家白,一个在我从青涩到绽放阶段突然闯入我生活的男人。
十九岁的最后一天,我去学校外的礼品店给自己买一件纪念品,我把手伸向一朵蓝色的水晶莲花时,我看到了一双细长的手也伸向了它。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我们的手同时伸向那朵蓝莲花,一朵小小的水晶的莲花。
我们都试图拿到它,但都迟疑了一下,那朵蓝莲花,刹那间被碰到地上碎裂了。
这是个事故还是个巧合呢?
在抬起眼看他的刹那,我呆住了。
面前的男子,高瘦单薄,眼睛深陷进去,那样清澈而忧伤,他和我以往接触的所有男生不同,他的眼神里,有无法复制的落寞。
店主让我们每人出一半钱赔他。而我刚刚发现,我带的钱不够这半朵蓝莲花,他看出了我的尴尬,没有犹豫地说,我全赔。
我很感动于这样的男生,他那天穿亚麻色衬衣和白裤子,更显得人的飘逸,他付了钱,转身就走。
甚至,没有看发呆的我一眼。
我追出去,他已经上了公共汽车。惊鸿一瞥之后,他看到我。
我呆呆地看着他,在那样晴朗的一个春天午后,我犯了花痴,站在花树下,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车启动了,他突然对我展颜一笑,就像阳光被白墙散开了一样,那样缓和宁静温柔似水,我一下子被那个微笑击中了,我从来不喜欢北京,觉得它太厚重,但那个午后开始,我开始迷恋北京的春天了。
他纯净的眼神,他害羞的神情,他微笑时露出的小小虎牙,一下子让我沉迷进去,无力自拔。
我告诉店主,无论如何,请你再进两朵水晶的蓝莲花,我要买两朵,那朵,我要送给他。
那是谁也理解不了的痴狂。我在一瞬间迷上这个有着亚麻色头发的少年,他的眼神让我想堕落,和他一起飞,我有感觉,他和所有男生都那样不同,羞涩中的腼腆和狂野,我决定喜欢他,无论他在哪里,做什么,无论有没有女朋友,我不管。
连我自己都没有想到,我是这样绝决痴情,带着奋不顾身的精神。带着十九岁少女初次的恋和爱飞向他,不管结果如何,不管他喜欢不喜欢。
因为我梦想中的男子就应该这样,忧郁、羞涩,高高瘦瘦,他的手必须细长,他的指甲必须干净,他要穿着米色衣服,在阳光下,对我展颜一笑。
我并不知道我是喜欢男色的,只觉得那一刻内心颤栗,无法遏制,我只知道我要找到他,无论用什么办法。
二
第二天,我去那家店,店主果然进了两朵水晶莲花,一朵 150块。三百块,恰恰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这就意味着,这一个月,我将节衣缩食。
但他没有来。
第三天,我仍然去,他依旧没有来。
第四天,我还去,他还是没有来。
……
风雨无阻,只要有时间,我一定会出现在那个礼品店里。整个春天,为了找他等待他,我天天会问那个小店主人,那个男孩儿来了吗?如果来,请你留下他的电话,麻烦你告诉他我找他,我还他那一半的钱,因为那天,是他赔的全款。这是我道貌岸然的理由,连再苯的人都明白怎么回事吧?
开店的人说,放心吧,姑娘,你这样认真,他来了我会告诉他的。
但他一直没有来。
或许,他只是偶然路过这,他不是这个城市的人,或许,他以后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所有的疑问让我百转柔肠,我居然常常梦到他,只惊鸿一瞥见过的人,却是刻骨铭心,却是让我拿得起放不下。
那个春天下午的微笑是那么美,我对那个微笑魂牵梦绕不能释怀,那段时间,我天天在海淀区遛达,以期能遇到他。
但我没有遇到他。
夏天来的时候,我都失望了,小店盘了出去,换成一个小餐馆了。我仍然没有找到他,我知道,也许,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世吧。
放假了,我坐火车回沈阳老家。
我是二号站台,在即将上火车的一刹那,我看到三号站台站着一个人!
天,是他!
依然高高瘦瘦,米色的衬衣和裤子,拖着一个行李箱,他正在接电话,神情平淡,风吹起他额前的散发,我都快哭了。
嗨,我嚷着。
是的,我居然不知他叫什么,我怎么喊他呢。
所有人都看着我,因为我的声音那么大。
嗨——我继续冲对面喊着,他还打着电话根本听不到,我转过身就跑,顾不得火车还有一分钟就要开了,我要冲向三站台。
在我到达三站台时,他刚刚进车,火车刚刚启动。我追赶着火车,和一个傻瓜一样,没有人知道我在送谁,我的行李箱都散了,我的头发也乱了,火车远去的刹那,我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这是第二次,我与他擦肩而过。
那是到达南京的一列火车,至少,我知道了,他是南京人。
一个秦淮河边长大的男子,有着那样动人的温存和迷离,让我半年时间如同中了蛊,欲罢不能。
三
秋天来了时,我期待再与他相逢。
我已经大三,宿舍里唯一还没有恋爱的女生。不是没有男生追,而是始终没有那个让我心动的男子。
他是唯一的标准,我愿意为他等待,除非我离开北京。
每天每天,我跑到楼顶上,穿过那些白被子去吹埙,那是一种十分寂寞的乐嚣,我吹的那些忧伤调子让自己都分外感伤,很多男生说我不食人间烟火,是的,我愿意为一个人独上高楼。
那两朵蓝莲花,一直在我的箱子里,我相信有一天我可以送给他。
我也相信他也在北京读大学,因为我们是放暑假一起离京的。
我甚至觉得,他如我一样,在等待那个心中的女子。
那是多么寂寞的一年,我在怀念一个人的同时,绝望与甜蜜同在,希望与幻想同生,这世界上,有谁知道我这么这么地单恋着一个人?
转眼就大四,所有人在急着找工作,只有我,每日去楼顶上吹埙,我离人世间的烟花越来越远,甚至想去边远的西北做一名小学教师。
夏天到来的时候,我们毕业了。
空气中充满了啤酒的味道,楼道里有人在为分手哭泣,花坛边上有人在烧情书,只有我,还是跑到楼顶上吹埙,二十一岁的我,白衣飘飘,芳心紧闭,为曾经一面展颜给我的男子。
后来我看《霸王别姬》和《春光乍泄》,终于在一瞬间找到答案,那个笑容,多么像张国荣。
那种迷离的放纵和疯狂的找寻,我都曾经历。
他如鬼魅一样的影子虽然无迹可寻,却让我不心甘不情愿放弃,我在楼顶上一次次悲戚万分,难过到哽咽。
直到毕业前那次聚会,大家纷纷喝醉,女生被拉到男生楼去跳舞唱歌,所有人全疯了一样。
我独自坐在角落里,看 706宿舍的男生照片,那个相册里,全是临毕业时照的照片,我翻着,很无聊,直到翻到那一页。
我呆住了,如被雷惊住,一刹时只觉得天昏地暗,那个我想了两年找了两年的人就在我男同学的相册里。
他站在雨花台前,玉树临风,倾国倾城。眼神浩如烟海,亚麻色头发轻轻吹起。我忽然泪如雨下,这个梦里千回百转的他,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出现了。
我跑过去,拉着那个正在钓金花的同学,他已经输掉三百多了,我问,这是谁?请问这是谁?!
他看了一眼,不经意地说,我北外的同学,你认识?他继续回过头去打牌,我要了他的电话,我知道了他的名字。
沈家白,沈家白。
原来他叫沈家白。
我几乎是颤抖着跑出屋子,然后一直往楼顶跑,此时,万家灯火,有谁可以知道我的心醉心碎?
电话通了。
喂。他问。
你好。他又说。
我…… 我几乎张口结舌,我……
请问你是谁?
我是谁呢?我怎么解释我是谁?!我只知道,我再也不能错过他,不管他有没有女友,不管他对我是怎样的,我要告诉他,我曾经,曾经这样一厢情愿地爱过他。
我是陈小可。当我说出自己名字的刹那,我有一种释然的感觉,我说两年前的春天,在那家叫做可心的礼品店,我们曾一同打碎过一只水晶莲花,你赔了全部的钱……不不,我不是要表达这个,我一直,一直忘不掉你!
我终于冲口而出,他一直静静听着。
陈小可,我想见你。他说。
好,我流着眼泪说,我马上就来。
我借了一辆半新不旧的自行车,直奔北外,晚了就来不及了,他和我一样,明天离校。
他在校门外等我,他说,你什么样?我说,不要管我什么样,无论天多黑,无论你离我多远,我能一眼就认出你,你只需要站在那里就行了。
当我站在他面前时,他笑了,如两年前一年的微笑,他说,那年夏天,有个跟着火车跑的女孩儿,我想,这个女孩子真美,没想到是你啊。
我声音有点发着抖说,沈家白,那是我在追你啊。
四
我们并肩穿行在北外的校园里,毕业的气氛那里都一样,谁也没有说话,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你是个好奇怪的女孩子。沈家白对我说。
我掏出那两朵水晶的蓝莲花,然后告诉他,我等待了两年了,终于找到你了,呶,这一只给你。
他收下,说,谢谢。然后他问,陈小可,你只为送这一朵水晶莲给我吗?夜色中,我的脸红了,他那样不动声色地问,倒让我突然之间窘迫起来。
不不,当然不是——我试图解释,却发现自己张口结舌,根本不知要从何说起,他站在一棵开满了合欢的树下说,还是要谢谢你,不过,我明天要去日本了,我的女友在那里,她先我一年毕业,你——
我迟到了?是的,我迟到了,如果那天他买水晶蓝莲花我叫住他,我们也许会有一个开始,因为那时他来海淀找一个同学,他偶尔逛那个礼品店,然后遇到我,他想买那朵蓝莲花给他喜欢的那个女孩子。
那时,他们还没有开始,我们都是两张白纸,可以画最美最好的图画。
是的,沈家白是这样说的,如果那天我喊住他,一切会不同。
我笑了,眼里是笑,心里是泪,注定,我要与他擦肩而过。
没事的,我说,真没事。我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哽咽。
我们走到快天亮,他送我回学校,然后站在我们曾经遇到的礼品店前告别,此去经年,我再有千种风情,还能寄托于他呢?
你能抱抱我吗?
薄雾的早晨,他伸出手,我被轻轻环住,我的眼泪,湿了他那件亚麻的衬衣,再见,沈家白,再见,我的爱。
五
五年之后,我在东京。
我是这样固执的女子,因为喜欢他而跑到一家日本公司,我明知自己不喜欢,但我还是到了那家公司,因为它每年都有到日本学习的机会。
我,还是想遇到他。
但我一直没有遇到,我再也没有那么好的运气。
四年后的夏天,我在日本遇到微良,他在地铁里看到我,说那张忧郁的眼神让他心动,他是来日本学画画的,为了遇到我,他每天来坐地铁。
来坐地铁的第十天,他对我说,小姐,我想认识你。
半年后,我们相爱了。
再半年,我们商量结婚,那时,我们正办着各种回国手续,微良说,陈小可,我来日本是为了等待你。
我没有告诉他沈家白的事情,我来日本,是为了遇到沈家白。
但我没有遇到,我并不知道,我来的那年,他已经回国,后来,他的女友不要他了,嫁了一个日本人。我还不知道,我和微良要回国结婚时,他正办理要来日本的手续,那时,他知道我来了日本,他拿着那朵水晶的蓝莲花,要来日本和我求婚,他说,五年了,他一直没忘记那个半夜给他送蓝莲花的女子,他没有忘记我绝望的眼神,他想,他是爱我的。
可是我们,已经,两两错过。
从认识他开始,我们一直在错过,错过昨日,又错过今朝。
也许当我们共同失手打破那朵水晶莲花时就已经注定了结局,也许上天让我们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它让我们必然要擦肩而过。
我通过电子邮件索要过他一张照片,是他在日本的樱花路上照的,满街的樱花,开得正灿烂,落英缤纷,一地惊艳。他如七年前一样:素衣麻裤,棉质的衬衣,高高瘦瘦,眼神薄凉,他站在那里,倾国倾城,云影如花花如云,嘴角浮起淡淡的微笑。
我应该早就知道,我和他之间,是场蓝色的悲伤,浩瀚而无边,却最终如同那朵水晶莲的下场,破碎到不可收拾。
沈家白,我曾经这样爱过你。
我轻轻地说。
我把自己的嘴唇轻轻吻在冰凉的屏幕上,那层薄薄的玻璃,便是我和他千山与万水的距离。
幸福的葬礼
作者/更无花 文章来源:摘自《南风》2005年12期
[ 黑白片独白 ]
我把你的誓言,你的温柔,曾经的沧海,曾经的桑田,连同你说过的红颜白发、地老天荒一起陪葬。我想,圣者会为我们的这段感情超度,或是把它抛入无名的峡谷中,让它化成天上的星星。
也许我真的是个习惯于依依不舍的人,对于 19 号这一天,至今仍有莫名的亲切感,所以,我选择在此刻 —— 为这份感情举行葬礼,向我曾深爱的人告别。向你告别,向你祝福,用这场爱的葬礼迎接 19 日的明媚阳光。
昨日的悲欢,像流沙般随着海水渐渐消失于我的视野。我在喧嚣的人群中,合着城市的节奏跳舞,突然不再害怕凝望这城市的深处,不再担心偶尔飘来的孤单寂寞,因为我已经开始练习把握自己的方向。
一个人俯身望着这城市,面前的人影像幻影般模糊不清,我知道,他们和我一样,都被一个巨大的齿轮压碎了而又不能离开,因为还要生存,没有人仅仅是一个旁观者。
我曾尝试用独特的方式忘记过去的快乐与忧伤。在突然面对令人窒息的境地时,人本能的想法就是以一种冷漠对待自己,以一种绝望对待世界。最初的我,一双冰凉的脚,对着漆黑难以入眠。独行的路是漫长的,无眠的夜死一样寂静,只有空气轻舔着那尚未愈合的伤口。那使我清晰地感受到身上有无数个裂缝,到处在漏水,其中最大的一个就是因为你。
你说你的生活太孤单,我毫不犹豫地走进去,想要陪你分担所有,然后你说,你的世界太狭小,想要一片自由的天;你说,你的天空总是下着阴雨,我撑起一把伞,不让雨水淋湿你任何一寸肌肤,然后你说,伞下太潮湿,看不见阳光,你想走出这个世界。所以我流着眼泪,给你一个湛蓝的天空和一双结实的翅膀。
你成功了,拥有了整个宇宙,锻炼了一身坚实而美丽的羽翼,而忘了我曾经给你的那对翅膀。你总是高傲地昂着头,嘲笑以前的那些苍凉;你戴着美丽的花环,却忘了受伤时我曾给你包扎过的伤口;你飞出我的世界,忘了回来的方向 ……
我放你去飞,给你属于自己的自由,不要回头,也许在你累了倦了的时候会想起我曾给你所有的宽容和温柔。但是等到那一天,一切也无法倒转,因为我对你已不能再包容,永远,不能。可能你不会懂:真的爱了,就不可能变得自由,因为心已经属于另一个人。是的,你迫使我选择了放弃,因为如果我连选择的权利都放弃掉,只能意味着我懦弱。而站在这个支点,我却曾徘徊了许久,无从选择。你给过我美丽的承诺和最真实的快乐,而我只能看着它褪色,看着快乐走出我的生活。我知道,一切都不可能重新来过,一味地抱着你给我的曾经不放,只能让你看不起我,或者说,你会厌烦,我不希望如此,更不希望在你面前失去曾经美好的形象。哪怕只剩下一点点自尊,也想给你留下一个值得回忆的理由。我不想说你是个经不起考验的逃兵,也不认为你是个见异思迁的叛徒,然而,日益改变的你,的确越来越陌生。你用冷漠回复我的热情,所以,我只能用微笑掩饰自己的悲伤。我清楚地知道,这场爱的不归路,你是那绝望的航标。后觉后醒,一个女孩的爱怎能轻易支撑起一片属于爱的天空?
也许校园里的爱情,大多是甜蜜的往昔,脆弱得不堪一击。再度重逢也许只是淡淡一笑,谁还会想起曾经手牵手走过的一个个花开时节,或者叹息现在的落英缤纷。两张花瓣似的笑脸又怎么会想到分开时的眼泪婆娑。拼命地奔跑着可以追回他的身影吗?走吧!缘分是两个人的事,爱都没有了,追了,又能怎样?每个风筝都有它自己该去的地方,它真的决定该飞走的时候,是没有理由的,也是什么也拦不住的。爱不需要一厢情愿,需要的是两个同样用心的人。我应该是完整的,应该是快乐的。不应为了任何人而刻意地改变自己,当然也不要埋怨。因为任何人都不可以作为另一个人的寄托。
或许伤心也会让人疲倦,当我没有了继续难过的力气,突然感到释然,就像烟花不可能永远挂在天际,只要曾经灿烂过,又何必执着于没有烟花的日子?细细体味寂寞后的潇洒,想想除你以外的快乐,想想再也不用为猜测你的心思而绞尽脑汁,轻舒一口气,突然感觉轻松。
曾以为可以牵着手一路走下去,放手了才明白,一切只是两条平行线偶然的相交,烟消云散时,平行的依旧平行,即使相隔不远,却是人各天涯。是的,我放手了,不再用满腹的恻然和柔情来回忆他,也不再用细腻的文字和感情来凭吊他。我不再犹豫,也不再彷徨,更不再游荡,不再孤独,也不再寂寞,更不再无聊,因为,此刻,我是焕发的,轻松的,重生的,因为,所有的这一切,我终于放手。幸福的感觉也许只能刹那,刹那过后,是一个人的精彩。这不是什么自我安慰,因为一个人的精彩也可以很绚丽。
走过了那个 “ 爱到释怀甚于伤害 ” 的渡口,会很超脱和知性:要为自己而活。风筝飞走了,还会有下一个风筝;爱情逃了,还会有下一个奇迹。也许我会很怀旧,但不会再回首。伤害,从来不是偶然的,有些时候能够伤害自己的,也只有自己。我开始相信得不到的爱情,一定不是最好的。
情死了,缘灭了,我们的爱被你的走彻底击垮了。我想,爱是有生命的,当爱情的心脏停止了跳动。爱,需要她自己的葬礼。一个百转千回的名字,一段铭心刻骨的恋情,在缘起缘灭间,从我的心上轻轻碾过,收拾好曾经的心情,举行一场简单的葬礼,为你,也为逝去的情缘。葬礼,本应用眼泪来祭奠,可爱情从来不相信眼泪。
一把黄土,掩埋了的幸福与痛苦,一片纸灰,飘散了一段如醉如痴的岁月,以我最后带着眼泪的笑容祭奠这场草草收场的恋情。择一块花草掩映的坟冢,以安息那段不堪回首的曾经,从此,回忆不再划破我曾经霜洗的情感。我把你的誓言,你的温柔,曾经的沧海,曾经的桑田,连同你说过的红颜白发、地老天荒一起陪葬。我想,圣者会为我们的这段感情超度,或是把它抛入无名的峡谷中,让它化成天上的星星。
从此,不再向黑暗乞求温暖,不再在绝望的尽头挂满素白的泪花,整理慌乱的心绪,从容地为爱举行一个葬礼,祭奠那一朵,还没来得及盛开就已经凋零的感情。从此,一块堵着心中溪流的石头被搬掉,能量被释放出来,流向新的渠道,流向新的方向。
把我和你所有的故事,统统埋葬,我一个人举行一场葬礼,为你,为我,为我们所有的曾经 …… 把往事埋好吧,举行一场葬礼,与我们的过去告别,与我们的未来告别。停下脚来喘一喘气,再怀着希望走向未来,怀着期待走向生活。
一个人举行的葬礼,没有披麻穿白的沉痛心情。这仅仅是我向我曾深爱的人告别,在爱的葬礼最后一次朗读自己的心情。
让我的祝福,像阳光一样,包围着你我,给我们各自温暖和幸福。
不婚的男人们
作者/邰敏 文章来源:摘自《南风》2005年12期
有女朋友连续遇到三个男人,约会几次就告之她,我终身不打算结婚。女朋友随即停止和这些人的约会,坚决地切掉了他们做男朋友的 Percent 。人要有自知之明,遇到那么多女人,他们还是单身,可见不是没有遇到好女人,而是不愿意承担责任。凭什么我就觉得我一定能改变他们。我还是早早抽身为妙。她说。
可是如果我是男人,我也想不出一定要结婚的理由。可以约会可以恋爱,约会多么浪漫 , 平白无故地把自己套进去,主动放弃和其他人约会恋爱的权力,所有财务平分一半不说,对方稳固了地位,会不会恃宠则骄,逐渐视所有为理所当然,没了激情只剩习惯。你付出这么多,而最后连最初的支撑点都全部丧失。从一个恋爱感受者角度,结婚,永远是下下之策。
女人还是要结婚的。她们畏惧变老畏惧孤单畏惧没有男人疼爱照顾。爱情是她们多数人的全部,是她们的生命是她们的事业,婚姻是她们的最后赌注和筹码。即使是多么独立时髦的新新女郎,对一个报定不婚念头的男子,最初的新鲜过后也会退避三舍。婚姻是最后的归宿,一个报定不结婚的男子,无论多么优秀罕有,也因为他身上缺乏的宿命感和归属感而大大贬值。女人是多么需要承诺的动物,而这个承诺,总要和一纸婚书联系在一起。
报定不婚的男子大概分为三种。第一种有心无力,他们并不是生下来就决定孤独终老的,结婚意味着家庭压力下一代培养,他们所期望和他们所能支付的,不能成正比,所以索性放弃,只享受恋爱愉悦,逃过婚姻责任。
第二种曾经沧海,他们之前有过婚姻史甚至孩子,深知婚姻是什么样子,不想再被牵绊,而关于下一代,他们也没有太多遗憾。之后的感情生活只谈此时感情无关日后计划。
第三种天生恋爱,他们生来为了恋爱,多从事艺术行业,追求重视个人感受,容易恋爱,容易一次又一次地恋爱。结婚意味着生生地绑住他们的翅膀。你让他们怎么结婚?
对于第一种,如果你财力精力都够,你大可以去爱,只要你不介意成为家庭的中流砥柱,你们还是有结婚的可能。而第二种你大可以享受现在的美好恋情现在美好的他,但是如果你把后半身终身计划都和他挂钩,要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都已经和别人分享,他亦没有后半身稳定关系打算,请三思而后行。第三种对我们来说更清楚,如今 13 岁的中学女生都可以分清楚情人和老公的不同。这种男人天生情人命,你想让他们做老公,注定一路提心吊胆,辛苦铲花锄草。除非你也是天生恋爱命,你们旗鼓相当,半斤八两,互不约束,天生一对。
其实不要结婚的男人也没有想象得那么可怕。他们畏惧婚姻,是因为大多数女人索求婚姻。如果他们爱的这个女人,物质上和精神上都非常富足,追求的只是恋爱,决口不提婚姻。然后比较容易爱上别人,比较容易先离开。我相信那个时候,比较不安的,会是这些男人。
多数情况下,女人靠男人的爱赢得婚姻。男人靠婚姻留住女人。而一定记住。男人永远比他们的外表虚弱,女人永远比她们的外表无情。
事业女性
作者/深雪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5年11期
我是典型的香港女性,所谓典型,意谓以事业为重、大女人主义、个性刚强。
而每逢到外地工作,都有当地的女孩子问我,作为典型的香港女孩子,会否因为个性太强而影响恋爱运。
我的答案是:不会。
香港的情况有点特别,香港女人的事业运比一般男人好,商业机构、政府机构中的高层职位,很多都由女人担当。事实上,我们母亲那一代都已经颇有事业运,亦因此,香港男人都习惯了事业运强的女人,他们看惯母亲以事业为重的作风,于是也会体谅女朋友的事业心。
所以,如果你是有事业心、个性强的女性,最好来香港居住。
男人的心态,部份是天性,部份来自教育。女朋友赚钱比自己多,香港男人不会觉得无面,因为他们的母亲也可能比父亲赚更多钱。内地和台湾的事业型女性就比较有难处,她们要尽量避免令男人觉得她们太强,亦可能为男人削减自己的事业成就。这种做法,会令女人心有不甘,毕竟,为爱情牺牲过后,女人就会期望更多的爱情回报,要是得不到,她们在十年八年后就会怨恨男人,以及怨恨自己。
当香港女人被批评个性太强因此爱情不如意时,她们会理直气壮地说:“怕什么?一定会有男人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就因为这种自信带来正面磁场,她们迟早也会遇到接受她们的人。
最不好就是为了怕没男人喜欢于是故意扮虚弱的女人,她们愈不放胆做自己,就愈无法得到爱情。试想想,要是由第一天起就为讨好男人而假装另一个性情,她们的假装大概要维持一生一世。
我希望内地、台湾、星马的事业型女人都能好好发挥自己的本性,至于爱情,要来便会来,不用担心。
当然,身为香港女人的我们,没忘记重视打扮、在工作之余时尽量和蔼温柔,我们都知道,最理想的女性类型,是外表女性化,但内心坚强。
大男人仍充斥在内地、台湾、星马等地的土地上,这些地区的女性要再守一守。就像香港女性的母亲那一辈,常处于事业、爱情、家庭两难局面,但守过了一代后,男人就渐渐接受女人也绝对可以事业为重。下一代的内地、台湾、星马等地的事业女性,将不会再受男性的攻击。
相爱的人一定会结婚
作者/朱碧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5年12期
用是否结婚来衡量恋爱的人是否有情义、是否够真诚,可能老土了点,然而,爱你的人总是爱你的,爱你,就想和你在一起……结婚,是最好的方式。老话说:“有情人终成眷属”,换言之,相爱的人一定会结婚,我信。
这番感受来自夏天我重回故地时的所闻所见。
都结婚了。
May与陶,初识之时他们甚至不够婚龄,那样的年轻,又都出色,都不少人追,几番合分,然而到底心里还是惦记着,“我发现我心里已经很难接受别的女孩子了,”陶说,“人家偶尔露出一丁点皮头屑都受不了,更别说别的……突然想,不如还是回去容忍你算了!”——他准备容忍她一辈子了。
静,她和她的男朋友拉拉扯扯也有四五年。男孩都到另一座城市工作了,买了房子,落了户,还是要回来,同她结婚,把她接去。静比他大三岁,是离过婚的,这段恋情没有人看好,而事实是他们不但结婚了,男孩妈妈的那两个“只要”更成了众人传诵的名言:“只要我儿子看上的,就是好的;只要我儿子喜欢,我就喜欢。”那男孩我也认识,与我共过事,印象中是个自私的人,有例为证:明明是我准备节目的时间了,进到直播室,他还在那里剪录音带,见到我,冷冷地瞥一眼,酷酷地说:“请不要打扰我。”——然而就是这个男孩,结婚时对静说,“我以后要加倍地努力挣钱,因为家里有了一个艺术家(静的理想是当艺术家)。”——多么成熟,体贴,敢于承担的男人!
……由衷地为她们高兴。结婚之于女人,终是幸福和体面的事,一个男人,甘愿放弃单身汉的名义及各种可能,打起精神陪你在千篇一律的婚纱后面摆“甫士”,称你的爸爸妈妈为爸爸妈妈且让你称他的爸爸妈妈为爸爸妈妈,与你的同事朋友三亲六故招呼、从此道安并从此与这些陌生人产生各种牵连,开证明,办手续,买戒指,摆酒席,派糖果,这一切麻烦的甚至庸俗的事,若没有足够的热情,爱与诚意,怎能做到?
相爱的人应该结婚,不结婚的恋人与没有承诺的爱情不值得信任。渴望结婚的激情要珍惜更要抓紧——哪怕以后有什么三长两短,毕竟彼此已经完全地交付过身心,有共同的生活和成长——啊当然,这样说是不吉利的,不要紧,我朝天呸三声——呸!呸!呸!
相爱的人还是要结婚。
相爱的人一定会结婚。
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作者/刘菲菲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5年12期
一个失恋的人,当然不会充满愉悦的心情对待任何和自己无关的异性。但是现在,我大概有一点点恋爱的兴趣。
认识常安的时候,我算不上瘦,但是因为个子高,加上嗜好高跟鞋,穿上长长的丝绒黑裙,还真看不出的,坐在黑暗里,男孩们总是先看见我的脸,我的脸一直很瘦,五官分明,如果不是身材丰满,我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但是中国的男子不知道何时开始喜欢瘦子,并以此为标准克扣女人,让她们此生一直跟饥饿做斗争。
在我母亲那个年代,姑娘都长得跟男人一样,粗胳膊粗腿,脸红得像打了化肥的苹果,没有腰,健硕如牛地投入生产革命,如果拧着小细腰翘着小屁股,那是典型的小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我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变成这样,“瘦白细秀”,还是“瘦”占了先,这个标准是人到 70 还找比自己小 50 岁女伴的李敖先生的标准,也是普罗中国男性的标准。
我正在黑暗里张望,希望跟一个个高的男生共舞,我是有虚荣心,再说我穿了高跟鞋,低于 168 的男生,我只能垂下眼睛看他。那时候我身边一个不停邀舞的矮个子男生一直在说话,拒绝了他多次,决绝到我认为自己实在是很可耻的地步,可是他不认为和一个比自己高 10 公分的女孩在舞池里跳舞是不太雅观的事情么,他一只慢三的曲子跳得支离破碎,数次凶狠地踩在我的皮鞋上,我缓没氐阶簧希纹舅谂员呓怖湫埃3殖聊?
幸好,常安那时候出现,他带我跳了一支探戈,舞姿很好,进退有张有弛,想到张爱玲说到男女恋情犹如共舞,必要旗鼓相当,亦步亦趋方才好看,他是一个很好的舞伴。一曲终了,他坐在我旁边,手一抄,从口袋里拿出香口胶给我,我低头看他,脚上是一双球鞋,大概是踢球踢完了顺路过来,潇洒里投着不拘小节。
因为坐得那么近,于是问他:“你喷什么古龙水。 ”
他错愕地扬起眉毛:“古龙水,不不,我不用那东西,只是药用香皂而已,因为我皮肤过敏。”说罢,用力闻闻:“味道难闻么,……”那药用香皂的味道清淡,好像雨后的青草地,隔得近,可以感觉到他的气息。后来他跟我说过,父母都是医生,对个人卫生要求甚高。
那时候觉得他连扬眉的样子都好看, 17 岁上大学,读到大三也才 20 岁,一脸青涩,样貌介乎于男人男孩之间:挺秀的眉毛,双目清澈,身材颀长,穿牛仔裤、夹克,街头风味十足,无意识地拨弄一头浓密的头发,堆得乱乱的自成一体。
之后,我们又跳了一只慢三的曲子,感觉很默契。
舞会散后,手拉手走到学校东门的“蓝格子”去喝咖啡,那里的咖啡十元一杯,味道不错,适合学生的消费水平,可以在一个环境良好的地方消磨一晚。他坐在我对面吃店里烘制的小甜饼,嘴角还有粘着一点碎屑,他孩子气地擦去,我坐在他对面,听他讲笑话,觉得内心快乐。我们的认识,如此简单,并不像言情小说的格调,没有第三者,更没有门第悬殊家长反对。一切顺理成章。
但是临近毕业时,我却因为一点小事吵架,和常安分手时赌气说了狠话,比如“再也不见面,说到做到。”“分就分个干干净净绝不拖拖拉拉”,这都是《心动》里金城武和梁咏琪的对白,孩子气地赌气的说法……可是,我以为当时只是说说而已,他也回了一句:“你现在越来越面目可憎,那么胖……”我听了怒从心头起,拔脚就跑。
这样的分手,可以归为失败一类,理想中应该是泰山崩于前不变色的淡定,甚至镇定地补上一句:“多谢提醒,我会注意,瘦一点肯定会找到比你更好的对象。”只是当时顾不了许多,回到宿舍便趴在床上痛哭。
没有想到最终一语成谶。那之后,常安没有再找我,分得很彻底,速度之快,一如我们当初一舞钟情。他很快就结婚了,甚至给我寄来结婚请柬,红底洒金,写上婚宴地点,我也许该效仿古典主义小说中的女主角,吐血焚信、咬牙自杀,可是,我的身心过于健康,对于这样的人生打击,只是呆了一呆,眼睛微涩,口中发苦。他跟我分手之后的另一段恋爱了,实在太快了,显得那场分手像蓄谋已久的。因此,我来不及伤心,来不及做出一切该有的反应。
我的大学同学兼室友小锦说曾在家具城闲逛时看见他:鞍前马后地伺候未来的妻子挑浴室的镜子,帮那女孩拎包。以我对他的了解,他本质上是个桀傲不逊的男人,不过也要看具体对谁,常安表现出的体贴,大概是慑于女孩的父亲位高权重。
小锦补了一句:“其实那个女孩,绝不会比你漂亮,真的榛榛,而且……她看着比你还胖。”
我接了一句,所以分手说的什么性格不合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理由,全是扯淡,说完了还哈哈笑,由衷佩服自己的幽默感。
小锦也收到了常安的请柬,我们和他是大学同学,看来宴请的人不在少数,大概他想大家目睹他的幸福。据说电视台还要采访,因为新娘子在电视台主持新闻节目,她的喜宴成了本市的头条新闻,高调到这样,显得很肤浅,可是要一般人锦衣夜行不事声张,恐怕不容易。
小锦问我:“榛榛,你打算去么?”
“当然。”我伸个懒腰站起身,转身去洗手间,不想让她看见我一脸的落寞。
当天晚上就去买了一身衣服,黑的,设计师似乎是专门为瘦子设计的,报纸上说,连模特都抱怨,这样的衣服完全什么都不能吃,要饿得前胸贴后背,倒吸一口气才能穿上,代言的模特是个红粉骷髅型的女子,对着镜头挺着细腰平胸做倾城一笑。
我这件侧开拉链,前面露着小半个胸,挑一条蓝色碎钻项链,垂在心口,对着镜子,头发剪了,一身黑,胸口有一颗冷艳的心在的灯下发着幽光,十足十的怨女。
小锦换了一身粉色旗袍,梳个奥米加头,鬓角处别着亮晶晶小发卡,天真里带几分诱惑,袖边挽出一朵朵的小花,她犹豫地帮我带上拉链说:“这样,不好吧,人家结婚,你穿黑,只有丧礼才穿黑……虽然这事情是常安有亏于你,但是你这样总不好吧。”
我哼了一声:“是他请我去的,他还能把我堵在门口么,怕我丢手榴弹还是泼硝镪水,至于穿黑,大家现在不都讲性格么,爱穿垃圾袋去都没人管。”
提前半小时,截了一辆的士就直奔新人办婚礼的酒店。
车上的年轻司机一直热心地问我们是不是去听音乐会,大概平时很少有人穿得这样正式,我冲他吼:“去开追悼会呢。”
小锦看我声色俱厉的样子,赶紧道歉说:“没有啊,没有啊,她瞎说。”
二
所有的婚宴上,都是男女社交的好地方,认识陌生人,递名片,打招呼,闲聊,最后就私下里开始约会。
我们一黑一粉打着的,门口早就占满人,简直没插足的余地,所有 未婚、已婚的女青年,都争奇斗艳,衣不惊人死不休,还不间歇地用眼角扫视对方。
小锦悄悄对我说:“榛榛,你达到效果了,你是黑无常。”
我看我简直是专门出来搅局的,窝在家以泪洗面向隅而泣,当然不是我的风格,越倒霉越要打扮光鲜出来,因为被人看出走霉运,日子只怕更不好过。像我这种天蝎座女人最欣赏霍小玉对负心汉下咒那种人生哲学:“使君姬妾,终日不安。”让坏男人没有好结果。
坐下吃饭的功夫都没有见到常安,直到新郎新娘一起过来敬酒,他神清气爽,我们两碰杯的时候,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没有流下来,结果被酒呛得鼻子里一股酸……空着肚子一口气喝了几大杯,他在我们桌敬完酒,脸色如常走到下一席。没有回头、没有语含双关,就像陌生人,琼片里的那些桥段,一点没用上。
我突然之间明白,我于他,不过是个陌生人,对陌生人无所谓爱憎好坏,这世界,真是残酷。趁座上男宾喝酒的功夫我去洗手间补妆,其实,我是怕被烈酒憋出眼泪,这样的场合,还是要自重。
洗手间的镜子里,我脸色苍白,憔悴,细细抹上粉,重涂了口红,看不出颓唐。即使我跌得鼻青脸肿,仍要在人前做扬眉女子,坚强成这样,就成了逞强,我对着镜子吁了口气,觉得身心沉重。
走出洗手间,靠在阳台上,有人过来搭讪:“你是哪边的朋友……”
他很客气,我看他,瘦高的个子,五官端正,浓眉,单眼皮,下巴剃得发青,还有一个小坑。
“男方的朋友,于榛榛。”我简短之极地自我介绍,礼节性地和他握手。
“我是女方朋友的朋友,田衡。”
对视而笑,大家都一样,生活圈子那么小,只有结婚这样的大场面,才能够遇见更多的异性,所以,女方朋友的朋友,男方的前女友都要轧一脚,相谈甚欢的当场带一个走,不是不可能。
“你为什么穿一身黑,婚礼上,穿得越鲜艳越好。”
“谁规定婚礼不能穿黑,……今年流行黑,从头黑到脚……”我刚想继续反驳,突然胃里翻涌,往前一扑吐得他衬衣上全是的。
我错愕地举起手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说这话太迟了,我们彼此都很狼狈,满屋子找我的小锦看到了这一幕,小脸吓得由粉转白:“啊,你们……这是怎么了……快洗洗快洗洗。”
结果,我们各自到厕所里再洗,洗得胸前都湿了,幸好我带了一条桃红的大披肩,于是将它横裹着自己,但是田衡却倒霉得很,没有衣服换,看上去像那种每逢婚宴就暴饮暴食肆意酗酒的疯汉。他取下领带,胸口湿了好大一片。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小锦很热情提出提前离开:“不如,我们一起走。”
“一起,我们难道同路。”我看她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自己非常失态,但是还没有想到弥补的方法。
小锦一路问了他不少问题,我不知所谓地竖着耳朵,其实,田衡算是个样子不错的男子,气质不俗模样周正,引人好感不足为奇。
最后下车时,他说改天我们要请他吃饭,随手拿了名片递过来,很自然地结束了我们尴尬的僵局。
三
仅仅一张名片,小锦就把田衡的来龙去脉摸清楚,现在是互联网时代,有什么不清楚的,大可以网上去搜。所以,她弄清楚田衡的来历,觉得参加喜宴也是一条光明的交际之路――完全可以碰见新娘的朋友的朋友,找到自己的美丽新世界。
而且她把我喜欢的周五的“超级女声”换到了一个做菜的节目,没错,那个在节目里运刀如飞表演烈火烹油,有气质的瘦厨子,就是田衡,这让我十分讶异。
“你不知道他在电视台教人做菜,还写美食专栏……”小锦目光灼灼,脸带微笑。
“他怎么对吃这么感兴趣。”
“他是一家饮食集团的老板。”
我笑笑,这倒是不错,到底和职业相关,不过我原来以为所有饮食集团的老板都是膀大腰圆肥青年发福,他那么精干,真少见。
小锦扑在镜子上继续往脸上糊深海泥,语带憧憬:“我很喜欢田衡的样子,有书卷气的,不俗。而且这年头,会做饭脾气好的男人已经不多了,嫁给他的女人一定十分幸福,关键,人家还有事业。”一句话就直接指向婚姻生活的内核,说真的,过日子这种男人实在是上上之选。
接下来看报纸时小锦有点失望,根据报纸上说,恋人是互补型的,比如高个专找矮个,瘦子喜欢胖子,小锦太瘦,有小蛮腰无玉环胸,我呢,有玉环胸无小蛮腰,呵,不知道田衡喜欢什么类型,不过他后来的确单独约我吃过一次饭,虽然以工作的名义。
“有问题啊,可能他就喜欢你这类型的。”小锦站在男人的角度审视我:“不过,你脸还是挺瘦的, 30 多岁的男人,喜欢丰满型的女孩,太瘦了,他们觉得不健康。如果你下次打算相亲是 20 岁年龄档的男人,要把肖言给你拍的照片先给对方看,比较有欺骗性。”是,好朋友都为我出谋划策另觅良人,这年头,女性要武装到牙齿,藏拙这一招,尤其藏起身材上的拙,要学会。但是这样,他们见到真身他们会不会失望。我知道和我同龄的男孩,喜欢瘦削的女孩。
上次我找肖言帮我拍照的时候,是因为我替别家报纸写专栏需要作者的照片,于是我问小锦,拍人像最好的是谁。
小锦推荐了肖言,说他拍人可以拍出气质,甚至提升气质。举的例子是他的女朋友隋暖暖。隋暖暖在本地电视台工作,主持颇受草根阶层欢迎的娱乐节目,收视率很高,打扮有点俗,他们台的造型师似乎跟所有年轻女性有仇,喜欢往眼皮上抹亮晶晶的蓝眼影,嘴唇涂得光可鉴人,不分四季穿五颜六色的背心,热裤,配七彩的高跟鞋,录影时活像小 S 上了身。但隋暖暖在电视台的个人网页上,却以黑白照示人,五官匀亭,小小的一张脸素着,一对大眼睛特别醒目,远比电视上可爱得多,有种玲珑通透的气质。她本来就很漂亮,只是有待进一步发掘和塑造,把通俗意义上的漂亮变成美。
不过前提是,她真人非常瘦,所以,上镜头。
肖言拍完照片之后给我一些建议: “榛榛,其实你只要再瘦一点就好了,虽然我很欣赏你的人生态度,快乐、健康、率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有时候很怕和节食的女人吃饭,她们全部吃青菜,还拿茶涮,看得人难受死了――但是你还是必须瘦一点。”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卒章显志,也许是拍照拍到后来彼此都熟了,肖言才会占在一个具备普罗审美观男人的角度,对女青年循循善诱尊尊教导。虽然心里不乐意,我还是得承认,现在不是唐朝,丰满型的审美观已经过时。
他的照片拍得很好,我只出现局部:短发,白衬衣,姿态安静,眉眼清冽--相片在我妈那里获得好评,“人最主要是有气质,有气质甭管胖瘦美丑,那些都可以忽略不计了”。因为她刚在一个影楼补过婚纱照:被涂抹得很庸俗,表情忸怩地趴在一面镜子上含嗔带笑,拍出来整个人显得不够高雅。看来流水作业和创造性的艺术活动有区别。
田衡看过我写专栏的那份报纸,跟我吃饭时,他狐疑地看我一眼,问我为什么上面登的是半身照,不是全身。
我觉得那样不够漂亮――这是我的解释,以后瘦了我会拍全身的。
他说,漂亮是一种主观的感受,一个人看得舒服,不管胖瘦,都是美。
听他的话,让我心理上舒服一点,来自于其他人的评价我其实挺看重的,不过我想,田衡的话属于安慰性质的,不忍心打击一个自我感觉还不错的女孩,再说我们不熟,他也不会像肖言那么坦率直接,要我一定再瘦点。
四
我们报纸打算做一个关于田衡的专版,原因是像他这样的老板很多,但是,像他这样还长得对得起读者,又上电视教授私房菜,还有不俗表现不错收视率的老板并不多。而且我们报纸主要读者群大多为芳心未艾,喜欢事业有成同时是新好男人的女性。
老编说,读者的需要就是我们的追求,榛榛,就你最合适,去采访吧。
田衡的那档节目叫“美味厨房”。他是苏州人,节目里做的都是些闻所未闻的私家菜,据说是家里人私相授受的,虽然他祖上没有一个是厨子,但是我觉得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属于那种一口锅,一点油,可以把几尾巴小黄鱼煎得分外可口的神人,他口齿清楚,把菜的来龙去脉,掌故什么的交待得简约清楚,使一项枯燥的体力活动变得格外生动。我们一群记者就坐在下面看他表演,兴致盎然。
他穿件蓝色 T 恤,精瘦,熟练地操持着厨具,那双修长的手,操持着煮饭的工具特别好看,切菜切得非常流畅,就跟外科医生拿手术刀一样,很专业的感觉。
录制结束后,一群人凑过去,假装品尝菜,问他私人问题,说到择偶问题,其中一个女孩调侃他,你这么会做菜,做你的女朋友太好了。
隔着人群,他看着我笑,我微微牵动嘴角,也笑笑。这是我公众场合第一次开朗地笑。作为熟人,下了节目之后,他直接叫我去吃饭。是,对吃饭我从不拒绝,有什么可拒绝的,难道会吃出感情来,这还不比跳舞,有身体接触,眼神交流,如果你不愿意,就埋头吃吧,实在不行, AA 制,这样结束时都不尴尬,说不定下次接着吃。
这次是吃火锅,是我的建议,火锅这样的平民食品,就是适合吃得酣畅淋漓,最后再叫上一杯冻啤酒,简直是冰火九重天的感觉。地点在本地知名火锅店“辣妹子辣”。
我坐他对面,大家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开始聊天,我又仔细看了他一眼:单眼皮,浓眉,握筷子的手修长,始终谈性甚浓、胃口不错――真正瘦的人,都能吃,但天赋异禀就是不发胖。而我,除非是毁灭性打击,否则不会饿回解放前的那种水平。但是对这个,他始终不在意,绝不会像某些素质低下的男人提醒女性为了瘦那么几斤肉殉爱美之道。说实话,我觉得他挺有风度,也很善解人意。至于我们能坐在一起的原因,我想起小锦看到的那个互补原则:瘦子喜欢胖点的女孩。
后来酒喝多了,我突然想起常安,一股酸意涌上心头。
田衡说,你哭了,我坚持说没有,埋下头:一串眼泪就溅出来流到大啤酒杯里,我被辣味呛了一下,泪流得更迅速,拿纸巾擦,结果又冒出了一梭子眼泪。 5 分钟内哭了 2 次,不知内情的人看了觉得我撒娇也太即兴了。
他拿纸巾给我,没有多问,顾左右而言他。
为什么隔着热气腾腾的火锅,我会突然想起常安,也许是因为他也是浓眉,单眼皮,轮廓清秀的男子,田衡在某个角度很像他。
以前,常安喜欢跟我去学校南门的小店子吃火锅,冬天的时候,他穿一件黑色的夹克,配牛仔裤,那么简单的装束,依旧引人注目,喜欢看他,两个人的手紧紧握着。 那家店总是开大音量,播的是 周治平的歌,尽管不是太适合,常放《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周的嗓音清淡,配着木吉它声,适合学生时代单纯的心态。 这首歌是常安最喜欢的,但是,我们曾 说过的话唱过的歌,爱过的人,只能留在漫漫岁月里不能再续。那些喜欢、沉迷、爱恋,往往都是基于一个简单的瞬间开始的,但是,我们没有后来就结束了。
后来田衡送我回家,在楼底下,他问我,你哭,是因为想起以前的男朋友了吧。
我说,也不仅仅是想他,他和我的青春有关,凡是跟我们的青春有关的东西,都会让人伤感。
他微微一笑,你怎么这么感性啊,看你的文章,觉得是个很理性的人。
我也笑,我的理性是对付读者的,不能跟他们一起抱怨人生啊,可是骨子里,我感性得泛滥。
爱情大概是基于互相有感应开始的,说心有灵犀是不是很肉麻,但是那时侯,我觉得我们真的是心有灵犀。
当晚就花一个小时写完了关于那个节目的稿子,小锦第一时间看了,评价是,你对他的好感太明显了,跟你以前对待男人的刻薄态度大相径庭。
一个失恋的人,当然不会充满愉悦的心情对待任何和自己无关的异性。但是现在,我大概有一点点恋爱的兴趣。这样也好,恋爱起码是有益身心的,还能促进工作效率。
五
后来我们约会渐渐频密,他还常发一些药膳的方子给我,虽然我觉得,也许未必有作用,那些山楂、大黄、薏米、冬瓜组合成的各色食品,不过是使人胃口变淡,减低食欲。
不过,奇怪的是,我确实瘦了,瘦的好处也无非更神清气爽,卸下了一幅沉重的担子,身体上或者心灵上的。其实,最初和常安分手,我的怨气很重,后来我看一部鬼片,觉得我很像里头的女主角:眉毛剔得高高的,眼睛黑而无神,脸色苍白,充满怨恨地看着镜头。那时候,我那么恨他,恨得夜里难以入眠,突然从床上弹起来,打开冰箱去吃东西,我吃了整整一盒子的冰激凌,吃得嘴角都是粉红色的沫沫,结果小锦醒来吓得大叫:“榛榛,你在做什么,你怎么了。”有时候,忧郁使人消瘦,有时候却只有反效果,我就是个特例。也许,常安是我心里沉重的源头。
不过后来,我碰见他时,似乎已经不再有这样的感觉。
C 城不算大,熟人在公众场合遇见的机率很高,像一般朋友那样我们碰见了,并没有意想中那么尴尬,我提议上附近的咖啡厅坐一会儿。那是间很小的咖啡厅,对坐的情形还是和从前一样,只是再没有当初单纯的心境,我们对彼此的审视变得复杂:他胖了,衣服起码大了两码,脸部微微扩张,开始谢顶,额前非常突兀地空出一截――他才 30 岁。我突然想到从前,他瘦削的身材,清秀的眉目,还有那一头浓密的头发,生活在每个人身上都确确凿凿地烙了印。
他说,你瘦了很多。
我说,工作压力大,人自然瘦了。
然后是漫长的,令人尴尬的沉默。
其实何止是工作压力,还有感情受挫的压力,一种被摆出来比较的压力,一种被暴露在人前的虚弱、无奈。但是都过去了,我找到了真正喜欢的人,这样很好,如果今天的我们再重复旧情绵绵的那一套,恐怕有些不合时宜,只有一波三折的言情片才会这样,女主角破门而出,男主角紧随其后却永远追不上,被红灯和川流不息的公车阻挡,只能向着对街大喊:“我是爱你的……”那种爱,也许是段未遂的感情,没有成功所以一直耿耿于怀。但是面对他的时候,我终于清楚了解了自己 。原来,我保留的那些恋恋不舍,会随着面对的时候,残酷地消解。那种空落,就像生出的一颗龋齿,酸冷,疼痛。
他坐了一会儿,又说起他的妻子怀孕了。
我说,恭喜,多分点时间照顾关心她,这时候特别需要耐心。
最后,先一步结账离开了。
没有想到是这样,一切就这样平静地结束了,比我想像得时间还短,成了礼尚往来的客套。看来,我们扯平了。虽然还是有些难过在心里,也许他不知道,即使分手以后,我把他的照片一张张剪开,丢进一个大纸箱,可是过了一段日子,却重新翻找,每张都拿胶带贴好。照得最好的那张,我还压在抽屉最深的地方,看来忘记一个人,真是浩大的工程,要花那么多时间和心思。但是这样面对面,反倒彻底地清算了一切。不是不黯然的。
走出去的时候,在玻璃窗上看见了自己,瘦了那么多,好像变成另外一个人。胖的时候,我有些郁闷,整个人并不开朗,一天到晚穿黑,如果没有遇见田衡,或者,我还会继续不快乐。
我、常安都和自己的过去分道扬镳了,再见的又岂止是各自的青春。
或者,我该谢谢田衡,是他,消除了我的生命中的不可承受之重。
无论胖或瘦,他说过,他喜欢我,那具肉身之外的我。真难得。
女巫们
作者/何小竹 文章来源:摘自《花溪》2005年12期
【另类篇】
在人间生活久了,女巫们普遍患上了抑郁症。其主要表现是,既无心恋爱,但又喜欢想入非非。失眠是经常的。白天有气无力,晚上异常亢奋。搞了几次女巫聚会,大家经过磋商,得出一致结论:缺少飞翔。
◎鼻尖上的糖纸
我曾经在一篇小说里说,成都是女巫多发城市。有人看到小说后质疑,理由何在?于是我又写了一篇《成都是女巫多发城市之理由所在》。但马上又遭到质疑,说我的所谓理由也适用于广州。那么,为什么偏偏是成都多发而不是广州多发?这样一质疑,连我自己也开始质疑起自己来,是我错了吗?
坐我办公桌对面的女孩曾经被我认定是一个女巫,但现在我有点不敢确定了。人一旦丧失自信,观察事物的敏锐度就会大大减弱。虽然她的举止行为没变,但我已经开始怀疑是自己的胡思乱想,就是人们常说的幻觉。比如,有天我看见她吃巧克力的时候,将包装巧克力的糖纸粘在自己的鼻尖上。要在以前我就提醒她了,但现在我没有了勇气。她是做平面设计的,人长得也不丑。经常有男孩的电话打到公司来找她,这说明她在恋爱。但一个恋爱中的女孩是不应该将巧克力糖纸粘在鼻尖上的,哪怕她是女巫。整个下午我一直盯着她的鼻尖看,很想提醒她,却不敢。直到快下班的时候,她收拾起桌上的物品,背上挎包就准备离开。我终于慌乱起来,冲着她大喊了一声:“小意,你鼻尖上有一张糖纸。”
这喊声不仅全办公室的人听见了,刚到门口来接小意下班的男友也听见了。大家疑惑的眼神让我无地自容。事已至此,我没有了退路。我快步走过去,在小意的鼻尖上摸了一下,我想把粘在上面的那张糖纸摘下来。小意的男友对我的举动很不满。小意本人也很生气的样子。她恨了我一眼,欲言又止。我当时的心情纷乱如麻,其表情也就可想而知了。
糖纸事件让我十分沮丧。好多天我都低垂着脑袋,不仅不看小意的鼻尖一眼,所有女人的鼻尖我都不看。旁人以为我在闹情绪,其实我是真的在反省自己,究竟哪里出了问题?当然,我也不是非找到答案不可。虽说答案对于成都是否女巫多发城市的论点至关重要。但找不到答案,我也还有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一天下班后,公司的人都走光了,坐我对面的小意还没走。不用说,她是故意留下来的。我装做不知道她的用意,将桌上的手机揣进口袋就准备离开。
“你为什么一定要说出来呢?”小意问。
听见她的问话,我们的目光相遇在一起。她是在责备我不该将我和女巫之间才有的秘密说出来。就这一瞬间,自信和幸福感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女巫也很胖
人们都以为,女巫总是很轻盈的,因为她们要飞来飞去,所以,不能太胖,也不能太重。但前不久,我却见到了一个胖女巫。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苦恼着。当然,不是为胖而苦恼,而是为爱情。
我是在网上的聊天室碰见她的。当时我也正苦闷着,有很多话想对她说。但是,她却有一搭没一搭的。我就问她,你在干什么呀?她隔了半天,先做了个苦脸,然后才说,她在安抚一个人。我问是谁啊?她说,是 一个小男孩,他认为我欺骗了他。我问,你是不是欺骗了人家啊?她说,没有啊,我也喜欢他,可是他很小。我笑了,说,那你是不是把人家怎样了?她说,亲了嘴而已。我笑得更厉害了,那存在什么骗不骗的?是啊,她接上我的话说,他以为是爱,他在悲伤,我应该负责吗?我一听就知道那小孩是怎么个小孩了。于是我说,不负责,让他悲伤去。她听了我的话,有点释然的感觉。那我不和他聊了,我干脆给他写封信。她这样说。我便问她,写什么呢?她好 像 是想了想,唉,告诉他我没有欺负他,还告诉他生活不是他认为的那样云云,哄一哄。我又笑了,说她像个保姆。她叹了口气,说想不到亲一下都这么麻烦。我说,你以为人是可以乱亲的吗?她说,为什么啊?就是喜欢嘛,哪晓得他要死去活来的呢?我说,因为你是女巫啊,被女巫亲一下,那还不要命?她做了一个万分惊讶的表情,嘿,有我这么胖的女巫吗?
我承认,像她这么胖的女巫的确不多。她的两条腿,就跟大象的一样,很敦实。她的背,她的膀子,也是很有份量的那种。胸就自不待说了,通常的三个女巫加起来也没她那么丰满。所以,长成这样子,不仅旁人不会当她是女巫,就她自己也不大意识得到。她也以为,自己是飘不起来的。但我却觉得,她一直在飘。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发现她很恍惚。胖虽胖,却完全没有主见的样子。有时候我们一起在街上走,她的衣服和裙子要么挂在了树枝上,要么被路过的自行车缠住。我问她,你在想什么啊?她这时候便一脸愧色地说道,哎呀,我对不起你。胖女巫就是这样,永远对世界充满了歉意。
◎在公共汽车上我被一个唱歌的女巫传染
小时候看过一部香港电影,叫《巴士奇遇结良缘》。谁主演的,故事情节是什么,谁的导演?早忘得一干二尽。现在知道,这样的片子就叫烂片。所以可以这样说,小时候我看过一部香港烂片,叫《巴士奇遇结良缘》,故事、导演、演员之类全忘得一干二尽,仅仅是每次我登上公共汽车,就会想起这部电影的名字。
2003 年 5 月 9 日,我从盐道街出来,手里抱着一盆君子兰,在德克士快餐店门口,上了 78 路公共汽车。这班车开往我的住宅地神仙树。
一上车我就盯上了最后一排的一个空位。在公共汽车上看见空出的座位跟在街上看见美女的喜悦一模一样,甚至不想有什么“巴士奇遇”也要眼明手快地抢到那个位子。我手里抱着一盆君子兰,更要抢到那个位子,以便将君子兰放在腿上,省一些手上的力气。跟我竞争这个位子的是和我同时上车的秃顶男人,他穿着一件西装。但他犯了一个错误。或者说两个错误,一个是他可能没看见那个位子,再一个就是他可能看见了那个位子,但却站在门口往一只皮包里掏,掏出一张月票,让售票员看。售票员看见他的月票的时候,我已经在那个空位上坐下来了。
那天在下雨,但我坐的位子不在窗边。靠窗边的是一个穿制服的女人。这制服灰里巴叽的,我认不出是哪一行的制服。短发,圆脸,侧向窗外。是在看雨吗?不,这个穿制服的女人将一张圆脸侧向飘雨的窗外在唱歌。声音不大,但邻座的都能听见。汽车经过一站又一站,这女人唱完一首(有时候半首就倒了弯)接着又一首,完全的旁若无人。我想笑。但没敢笑。一个男人独自抱着一盆君子兰坐在公共汽车上笑,跟一个穿制服的女人将一张圆脸侧向车窗外独自唱歌,情形是一样的。
这正是闹“非典”的时期,一些人戴了口罩,一些人没戴口罩。
车到世纪电脑城站,唱歌的女人提着手中的几只纸盒下了车。邻座的几个乘客在汽车重新启动之后,脸上不约而同地露出了无声的笑。但我还是没笑。我把脸从君子兰后面侧向窗外,由于车速,窗外的雨点都朝向身后斜着飘洒,与街边一闪而过的行道树构成一种旋律。这旋律随着车身的轻微摇晃,逐渐进入到我的心中。我的嘴唇开始有节奏地一张一合。
我意识到自己在唱歌是很偶然的。我突然想起了刚刚下车的那个穿灰色制服的女人,想起了她唱歌时引来的邻座的侧目,才如梦方醒,意识到自己被那个女巫传染了。
◎你是什么星座
你是什么星座?我的一个朋友刚坐下来,就被坐他对面的一个女孩问道。我朋友从南京来,他愣了一下:成都现在是这个规矩啊,见面不问姓名,而问星座?他笑了笑,决定随乡入俗。别忙,女孩却挥出手来制止了他。让我先看一看,女孩盯住我的朋友说。朋友当然是被盯得很不好意思。女孩盯了一会,又说,你再说两句。朋友一下拘谨起来,说什么呀?随便说说,女孩提示,走两步也可以。嘿嘿,窘迫的朋友只能傻笑。很好,女孩说,笑得很好。朋友终于没了耐性,问女孩,看了半天,我到底是什么星座啊?处女,女孩胸有成竹地说,一定是处女星座。
我的朋友究竟是不是处女座呢?这不重要。我们的女孩说你是什么星座你就是什么星座。就算你自己申辩不是处女座,也不说明任何问题。因为,还有月亮。摆在旁边的月亮可以是任何一个星座的变数。而掌控月亮的又是谁呢?当然是女巫了。
我对星座并无研究,仅仅是比较好奇而已。而我知道,女巫们为什么对你是什么星座那么关注,超过关注你的姓名和职业,是因为她们若掌握了你的星座,就等于掌握了你的一切。比如说,你是个射手座的,她就会说,啊,我与这个星座的人不和。就这一句话,你和她永无故事发生了。或者,你是金牛座的,她会很高兴地说,啊,这个星座是最怕水瓶座的,也就是说,水瓶座管得住金牛座,而她恰好就是水瓶座,你受她管,天经地义。有的女巫脾气很不好,她会说,没办法,魔羯座就这样子。还有的女巫做事极不认真,她也会很坦然地说,不怪我啊,做成这样子,都是因为我是白羊座。
见得多了,我也自然从中学到不少。当碰上一个女孩,就问,你什么星座?女孩一般不爱说自己的年龄,但对星座是没什么忌讳的。所以,她很乐意说出自己,啊,我是双鱼座。而你便故作深沉,若有所思,嗯,知道了。这样,对方就很惶恐。而如果你能再说出关于双鱼座的几个关键(其实也是似是而非的)命门,一个本来骄傲得不得了的女孩,也会多少生出一点谦卑。
当然,这说的是女孩。若碰上的是真正的女巫,这一招可能就不是很灵了。对女巫,你恰恰不要外行充内行,而要内行充外行。就是说,哪怕你本来对星座什么的懂一点,甚至懂得还不少,但你却千万要装做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即完全地袒露自己白痴的胸怀。女巫基本上都是有怜悯之心的,也基本上是好为人师的。你的白痴给了她极大的满足。接下来,你就很容易破解她的星座密码了,包括那个充满变数的由她掌控的月亮,在你低姿态的感召下,也成了替你工作的卧底。
◎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
最近,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卖得很好。房产商在兴奋之余也一种意外中彩的纳闷:怎么这么好卖?《商报》房产专刊的记者也慌了神,对这现象不知该如何解释,只好勉强地说,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的热卖可能是一种新的投资趋势。而我知道的则是,八楼以上的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均被女巫们买去了。也就是说,女巫们支撑了大半壁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的市场。
在人间生活久了,女巫们普遍患上了抑郁症。其主要表现是,既无心恋爱,但又喜欢想入非非。失眠是经常的。白天有气无力,晚上异常亢奋。搞了几次女巫聚会,大家经过磋商,得出一致结论:缺少飞翔。
结论有了,原因自然再明白不过:女巫们居住的房屋都太低矮,不方便她们骑着扫帚去自由地驰骋。烦死了!我心慌!不想活了!诸如此类的灰色句子成为她们的口头禅。以前是因为她们想混迹于人类,某种功利目的促使她们大多数选择栖身在阴暗的出租屋以便晚出晚归的生活方式。而事实上这种克制和忍耐并没给她们带来预期的浪漫与欢娱。在一些诸如“第三者”、“骚货”的咒骂声中,她们日渐面黄肌瘦。凭什么呢?谁怕谁啊?她们开始了如此这般的发狠追问。有道是,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而这反抗的直接表现就是,纷纷购买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
栖居于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女巫们开始狂欢了。时间一般是在中午或傍晚。众所周知,女巫们的生活通常是从中午开始的。这时候她们刚刚从宿醉中苏醒,还有点意兴阑珊。如果是在以前居住的不甚光明的出租屋,她们这时刻最多打几个哈欠就算了。但此时身居高处,光线明亮,视野开阔,醒瞌睡的方式自然是骑一把扫帚飞出窗外。这就是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的好处,它为飞翔提供了方便之门。中午的飞翔一般没什么艳遇,因为中年男人们都在抓紧时间睡午觉。或者,忧心忡忡地在写字间里看着窗外发呆。所以,女巫们驰骋蓝天的中午一是为晚上的狂欢热身,二是相互串通,在世人可望而不可及的高度上拉拉女巫们的家常。有时候也会为某个心照不宣的阴谋而发出预支的窃笑。然后,兜回宿舍,吃点点心,再睡个回笼觉,养精宿锐,静待夜幕的降临。
到了晚上,天空中开始一片喧哗。这里得暂停一下,介绍介绍女巫们用于狂欢的主要工具:扫帚。女巫都是名牌爱好者,各型各款的扫帚均出自名师之手。他们的设计除了材质与款式皆力争上乘之外,无一例外的都附加了缘自设计师之暧昧心理的小玩意。诸如,系上一个铃铛,或安装一只风笛什么的。所以,天空中的一片喧哗既是女巫们发自不同声线的共鸣,也是这类暧昧的小机关所为。带着这样的喧哗,女巫们如歼击机般地对着地上的那些西装革履们俯冲而下……
嘿嘿,这俯冲也带着小户型高层电梯公寓的力道与解放。
◎酒比女巫更厉害
最近,我将我写的那些女巫故事结集出版了,书名就叫《女巫制造者》。拿到样书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要将这本书送给我第一次认识的那个叫卡秀的女巫。我其实也很久没与她来往了,但经常也有关于她的消息,主要是听说,她现在喝酒喝得很厉害。
在手机(甚至到了摄像头手机)时代,卡秀还是坚持用她的 BB 机。也还是那个老号码: 6613838 呼 3391 。我呼了她几天,都等不来回音。正在我几乎绝望的时候,却意外地在“白夜”酒吧将她遇上了。也许是有预感,这天我的书包里刚好还带了一本《女巫制造者》。我把书翻给她看,你看你看,第一篇写的就是你。她很高兴,欣然地接受了我的赠书。但她翻开与她有关的那一篇,才匆匆地看了几行,就被她的同伴拉过去,一杯满满的啤酒塞到了她的手上。
说实话,我很不喜欢她的那些个同伴。尤其塞酒给她的那个,他的两簇像毛笔一样伸出鼻孔的鼻毛让我极不舒服。她怎么能和这样的人一起喝酒呢?但我看出来,她自己是蛮高兴的。喝啊,喝啊。隔着两张桌子,我也听见她不停地叫酒的嗓音。结果不言自明,曲终人散的时候,她已完全烂醉,是被人架上出租车走的。我目送她离开,然后回头就看见我送她的书被她遗忘在了酒吧的椅子上。
让我感到些许安慰的是,她还想起了忘掉带走我的书。第二天她打电话给我,说不好意思,只好再约个时间见面,她要将书从我手上要回去。于是,我们约好了去吃冷锅鱼。她很喜欢吃鱼,她说女巫可能是猫变的,一见鱼腥味就很兴奋。
那天她的确吃得蛮愉快的,也喝了酒。但由于没有她的那些同伴,我们喝得还是比较克制。中途,也就是当我们出现短暂的无话可说的时候,她就埋下头翻我的那本书,脸上带着一种迷人的浅笑。然而好景不长,她又接到了传呼。要不要回呢?她看着我露出很犹豫的样子。我说,怎么不回?我想到她曾经老不回我传呼的事情,当然就很鼓励她做一个有“呼德”的人。她用我的手机回的,语气先是有点迟疑,但很快就松了口,要得要得。可想而知,又是去喝酒。她让我跟她一起去。她说,你去了我就不会醉。
但那晚上,她还是醉了。而且,又将我的书遗忘在了酒吧的椅子上。
这样的事情一再发生,我的书就是没能真正留在她手上。我们没有别的那种很平常的见面机会,一见面几乎就是喝酒。而她是逢喝必醉,醉了就要忘掉带走我的书。有一次,她在电话里告诉我,这段时间都不能出门了,因为喝醉了,她摔了一跤,摔得不轻,可以说是鼻青脸肿。唉,她最后向我感叹说,斗不过酒了,事实证明,它更厉害。